夫妻婚前因女方家急需錢,男方借了六萬五千元錢給女方(有女方的欠條).結婚一年后離婚,錢如何辦?女方沒錢還怎么辦?(婚后共同財產都是男方添置的.)大家有沒有好的辦法!謝謝!

熱心網友

婚前借的錢又有欠條,那明擺著是可以要的,但是你們離婚時,共同財產是要分割的,她分得的財產如果不夠抵償這個婚前債務,其余部分由女方補齊,如果她不還,那就只有通過法院了。

熱心網友

婚前借的錢而且有借據,那可以追償;婚后的財產應該會屬于共同財產,因為你們沒有做過財產公證證明是男方出的。

熱心網友

算了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嗎。

熱心網友

好象婚后一年內添置的財產, 不會按照共同財產來分割. 你可以找個律師咨詢一下. 問我們這些人干嗎? 又不是搞法律的.

熱心網友

通過法院,以女方家的動產或不動產(如房子)拍賣后歸還.

熱心網友

即使不做夫妻了,也應該是朋友。是朋友也要還錢的。不知她是否真沒錢,最終的辦法就是到法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