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憲法制度的角度,揭示為什么施羅德不再擔任德國總理,闡述這種制度的運用規則
熱心網友
根據德國《選舉法》,每個選民擁有兩張選票。第一票用于選出選民所在選區的議員候選人,根據簡單多數原則,由獲得選票最多的人當選。將有半數議員、即299名議員通過這一途徑直接進入聯邦議院。選民的第二票通俗地講用來選舉政黨。各黨獲得第二票的比例將決定其在聯邦議院中擁有席位的比例,對該黨能否上臺執政舉足輕重。 由施羅德所領導的政黨在第二票選舉中獲得議會席位不如默克爾領導的政黨的席位多,雖然雙方均未取得席位的過半多數,但也只能由議會第一大黨來選擇組成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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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