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食堂幼兒園等福利部門的工資不在工資總額中列支,就可以不繳養老保險嗎?

熱心網友

根據規定,納入統籌范圍的用人單位應該為所有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不管所在什么部門。職工工資怎么列支,是單位帳務處理的問題,和是否應該辦理社保無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熱心網友

您提的問題和養老保險無關.幼兒園屬福利單位國家有統一標準.詳細資料請與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