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的法律制度是否允許再成立新的民主黨派嗎 ?如果可以,需要履行哪些法律手續和相關要求呢?
熱心網友
只能是社會團體,政黨應該是不可以。
熱心網友
不可以的,只有民間社團可以,但是不可以設計政治。
熱心網友
想都不用想
熱心網友
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以,但現實是不可能的.
熱心網友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即使成立了也是非法組織。民政部有關于審批“民間團體”的規定,但不能理解為黨派。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加入一個現成的。
熱心網友
不行的啊
熱心網友
呵呵,目前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現階段憲法沒有賦予個人成立新政黨的權力。如果你對參政議政感興趣,你可以參加當地政協代表的選舉,但前提是你要為當地的經濟文化建設做出一定的貢獻,并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而且無黨派人士一樣可以參加每年的兩會和政府定期召開的座談會,為社會建設出謀劃策。
熱心網友
我記得前幾年有人搞這個東西被公安局給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