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友女1977年2月5日凌晨生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其夫陽歷1975年8月25日凌晨生于黑龍江省綏濱縣290農場,現二人出現危機,不知是否會離婚,請老師批一下二人的命理,女愛上一個1963年男人,不知二人是否會有結果。
熱心網友
不好說結果如何。兩人都快30歲的人了,在做這事時肯定有一定決心。當初結婚的基礎是基于男人的潛力,應該好說。如果是經濟問題,男人努力掙錢,維持相對體面的生活,就沒問題,如果是其它方面的,應該好聚好散。女愛上63男,不可能是為了得到‘性’福,應有其它方面的的原因。總之不妙。雙方都珍惜曾經的擁有才會化險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