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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會傷人 作者:約翰·布雷蕭(美) 楊立憲/譯 緒論 ——危機潛藏的家庭 我們的心理學家根基業已動搖, 我們使用表達過去世界的語言來掌握今日世界的意義。 過去的生活 看似更為接近我們的本性, 但其原因只是:過去的生活 更為接受我們所使用的語言罷了。 你是否以為你的家庭“一定”沒有問題呢?你是否知道許多家庭的規則具有傷害性和羞辱性,有的甚至可以稱得上是“靈魂殺手”呢? 你這樣想過嗎?——孩子對父母的看法是父母教出來的,而且,孩子會依照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來對待自己。 你已經發現心靈被扼殺是今日世界最根本的問題,也是家庭最大的危機了嗎? 你是不是應該試著這樣去做:盡管我們無法根據現在的感受去修正自己的童年,但是,我們可以做到讓下一代不再在會傷人的家庭環境中成長呀! 20世紀中葉的晚些時候,過去的35年以來,幾代人的不懈探索終于讓我們對家庭第一次有了深刻而全面透徹的了解?,F在我們對于家庭塑造人生的力量更為清醒了,發現家庭對于個人的影響力遠遠大于我們的想象,甚至有的心理學家認為:一個人成年以后所有行為都可以在他幼年時期的家庭環境中尋找到答案。 我們也已經了解到,父母的教育方式無疑是我們的家庭規則之一,也就是父母用什么樣的方法來撫養孩子。 每個孩子都是在自己父母的教育方式下長大的,什么樣的教育方式將會產生什么樣的孩子。孩子的性格和命運便與教育方式這一家庭規則緊緊地聯系在一起。 孩子是每一種文化里最重要的自然資產,世界前途有賴于每個孩子的成長,也就是有賴于每個家庭的家庭規則。 但是現在,我們的家庭已出現子一個危機,這個危機不僅僅是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問題,也不僅僅是子女的性格命運問題,而且是關于文化發展和世界前途問題。 自貶:靈魂之病 我認為有許多家庭規則是具有傷害性及羞辱性的。它們破壞孩子人格的內在完整性,從而帶來自貶之心。根據高夫曼所著《羞恥心》一書中的定義:“自貶是一種靈魂之病,是自己對自己產生最尖銳的痛苦之感。它或許出現在我們受到羞辱而呈現層弱之時,或是在挑戰失敗之時。自貶的心情是一種內心的傷痛,它將我們與別人陋離開來。” 高夫曼認為自貶的的心態否定完整的人性,是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諸如:憂郁癥、孤僻、自我懷疑、偏執、強迫性行為、精神分裂、完美主義、自卑、自戀、邊緣性人格等等,皆有自貶的心態作崇其中。它是靈魂的殺手,一旦人的自貶已經內化成功,生命便會漸漸被一種心理上的麻木凌遲處死。自貶基本上是一種自我否定,它鑄成于我們早期與人相處的原始經驗,尤其是青少年時期的家庭環境,并由此影響我們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系。 自貶心態和健康的羞愧 “自貶之心”和“健康的羞愧”是不同的。健康的羞愧是“我做錯了”,而自貶是“我是個有問題的人”;健康的羞愧是“我犯了一個錯誤”,而自貶是“我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健康的羞愧是“我的行為不太好”,而自貶的態度是“我不好”,兩者之間大不相同。 我們教育子女的方式,在過去150年中沒有多大的改變,反觀社會上節節高升的離婚率、青少年問題、毒品濫用、近親亂倫、飲食無度以及身體虐待等,一再顯示著問題的嚴重性。我認為這些現象在告訴我們,舊有的養育方式已經不適用于現代社會了,為人父母者是到了解尋求新的養育方式的時候了。 遺棄導致自貶 有的父母在教養孩子時,基本上是用各種遺棄的方法來控制他們,而孩子從中學到的只能是自貶。父母遺棄孩子的方式大都表現在: 1. 放棄撫育孩子。 2. 以不妥當的情緒示范來教導孩子如何表達情感。 3. 對于孩子情緒的表達漠不關心。 4. 不滿足孩子發展中的依賴需求。 5. 對孩子施以身體、情緒、精神以及性方面的虐待。 6. 利用孩子來滿足父母自身的依賴需求。 7. 利用孩子來維持名挽救婚姻。 8. 父母企圖對外界隱瞞或否認他們見不得人的秘密,以致孩子為了平衡家庭而奮力保密。 9. 不去陪伴、關心及指引孩子。 10. 父母自己的行為不端,使孩子在別人面前蒙羞。 兒童期的孩子對父母關懷的需求是永遠不會滿足的。沒有任何一 個5歲的孩子能夠獨立離家去自創前途。通常孩子要到15歲以后才會有離開家庭及父母的欲望,在這之前,他們一直都需要父母的照顧。 然而父母的遺棄扭轉了大自然的秩序,違背了孩子的成長規律,孩子不但得不到關懷,而且必須要去照顧父母,他們變得孤獨和疏離,因為他們失支了每個孩子都該享有的珍貴、獨特的童年。父母的遺棄也因而造成孩子自貶、自卑的內心。遺憾的是,由于父母的自私,孩子被遺棄的現象有增無減。 假我的出現 一旦內心有了自貶的聲音,面對自己便成為一種痛苦的體驗?;谘a償和逃避的心理,人會創造出一個虛假的自我,以便讓自己生存下去。這便是“假我”的出現。 “假我”的功用是可以保護自己不去面對真實自我的痛苦及內心的寂寞。在偽裝多年之后,個人的真我將變得麻木,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假我所帶來的危機,遠超乎人的想象,因為許多為人父母者,內心也隱藏著自貶的心態,不敢面對真正的自我,而且他們也曾被自己的父母遺棄過。 成千上萬的人看似成人,說話及衣著都是成人,但事實上都只是“大”孩子。這些表面長大、而內心不成熟的人管理著我們的學校、教堂,甚至政府,而且他們也都一個個成了家。這些不成熟的人所教養的孩子,將來也會成為不成熟的成人,從而構成了今日家庭的危機,進而構成我們整個社會的危機。 家庭規則 許多教養孩子的規則得到宗教及學校系統的肯定與支持,所以變得有些神圣不可侵犯,以至于質疑這些規則仿佛是一種冒犯,這就是問題的嚴重性所在。 在安徒生著名童話《皇帝的新裝》中,人民被迫忽視皇帝沒有穿衣服的事實。今天家庭的問題也有如房子著火般的嚴重性,但沒有人被允許去正視它。大家共同否認問題,以便遵守我們的文化中特有的“不多話”的老規矩。這個“不多話”的規矩深植于教養子女的法則中,例如:孩子有耳無嘴、小孩子要毫無異議地聽話,發出異議就是不乖。這些小孩長大之后,仍遵守著上述規則,在他們心中藏著那個“聽話”的小孩,會繼續把這和睦規則傳給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唯唯諾諾的人們便這樣一代又一代地不斷產生。 最糟的是這些“神圣”規則中,有一條是“不可對規則質疑”,甚至不能討論它們,因為連討論也是對父母的不敬。 現在,我們沒有選擇的余地,必須打破禁忌,運用家庭系統的新知識,來重新評估我們的家庭規則,否則危機是難以解除的。我們必須適應時代的要求,重新審視那些殘酷的家庭規則,對其進行根本性的變革,以解決我們的強迫性行為。因為現代人眾多的強迫性上癮的生活方式,正是源于自貶以及自貶之后伴隨而至的孤單心理麻木。當我們自貶時,有如靈魂之杯破了個油——兒時欲望未得滿足的我們,仿佛似一個無法裝滿的靈魂之杯,這種缺憾無法補償,因為我們永遠也無法叫童年重新來過,不管我們如何努力都是沒有用的。多少次,我們努力想裝滿靈魂之杯,而那個破洞依然存在。 人在自貶之后產生無法自主的強迫性行為,像是時代的黑死病,讓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更多的錢、性、食物、毒品、財產、享樂和興奮,就如同無休無止地懷孕。永遠到不了產期。這些無休止又不永不厭倦的做法,會令自己和他人都愛不了。 我們的問題出現在每天的生活里,包括我們吃什么、喝什么、怎樣工作、怎樣睡覺、如何擁有親密關系、如何享受快感、怎么玩、怎么崇拜上帝……這些事情經常會讓許多人忙到無暇去感覺自己的傷心和憂愁。然而,我們心靈上的破洞和強迫性行為都指向一個失落的城市——心靈深處——在那兒,有一個孩子在廢墟之中。 我們知道,對于兒時的家庭環境我們是無能為力的,我們無法根據現在的感受去修正我們的童年,破了洞的靈魂亦很難去修補。 我們唯一的辦法是,以我們的或者別人的痛苦感受為鑒戒,趕快改革我們那些壓抑人性的所謂家庭規則,挽救純潔的童年,讓下一代不再在傷人的家庭環境中成長。 強迫性或沉溺性行為 所謂強迫性或沉溺性行為,就是任何一種與情緒改變有關,且對自己的生活有害的行為。這個定義幫助我們了解,并非只有酗酒和吸毒才是上癮的行為。事實上,在工作或宗教領域里,也有類似的沉溺性的問題。由于我們在孩童時期,與親人的依賴關系曾經破裂,且因而產生強烈的自貶心態,因此當我們長大以后,在與人建立關系和依賴方面就會有問題發生,強迫性行為也就由此產生。 家庭是我們學習與他人相處的地方,在家庭里我們從父母眼中了解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們在其中學習什么是情感的親密,也了解什么是感受及如何表達感受,我們的父母及家庭示范了什么感受是可被接受的,什么感受是被禁止的。 我們在家庭系統里學習去適應它的需求,同時扮演這個系統所要求的角色。這些角色要求我們擁有某些感覺,并放棄另一些感覺。 當我們被虐待時,我們會用自我防衛來保護自己,這是我們每個人的本能。例如:壓抑自己的感覺、否認問題的存在、轉移憤怒到其他事物或朋友身上、幻想被愛、理想化或假裝不在乎、讓自己麻木冷漠而不再有任何感覺。 當我們變得麻木、冷漠的時候,某些上癮或強迫性行為就會成為改變情緒的工具,它們通常帶來舒服的經驗,讓麻木的我們感到自己仍然活著并暫時忘掉不痛快的過去和現在,例如酗酒、吸毒、做愛、大吃大喝等等。另外還有一些改變情緒的工具像過度工作、瘋狂購物、賭博、看電視、強迫性思考等等,這些行為雖然不像前者那樣帶來明顯的快感,卻也都能轉移情緒。 沉溺性癖好已成為全社會上下的一種生活方式(應該說是一種死亡方式)。它是一種必須借助不斷表現、獲得成功或借助外在事物來證明自己是快樂或可愛的死亡方式。沉溺性行為是當我們無法面對真實痛苦時的一種止痛劑;否則,我們就必須去面對自己受傷的感覺。 在美國,光是借著酗酒來麻醉自己的便有6000萬傾家蕩產還不包括那些與酗酒有關的駕車肇事和家庭暴力事件。酒精是這個國家的頭號殺手。 其他的殺手包括心臟病和癌癥。心臟病的主因是肥胖癥、壓力和吸煙。吸煙和肥胖癥一樣,皆為一種沉溺性癖好。癌癥則被發現和情緒壓抑有關。 飲食失調也是一種沉溺性行為,它是基于否定自己的情緒——尤其是憤怒的情緒——而用飲食方法來殺害自己,包括飲食過量、拒食挨餓、嘔吐及不適當的節食等等,在美國約有60……的婦女及50%的男性有這種問題。 在美國發展最快的上癮問題是性癖 好,在藥后的發展中國家也有此趨勢。有人估計沉溺于性癖好的人與化學藥品上癮的人數不相上下。這個現象導致了可悲的社會問題。許多有此問題的人,對兒童施以性騷擾,估計在美國約有3400萬成年女性在小時遭受性虐待。 還有一個家庭問題:對權力及暴力的沉迷和濫用,例如那些虐待兒童及毆打妻子等可怕的家庭暴力。只可惜,很多做父母的人并沒有意識到家庭暴力對孩子是多么地有害。 暴力讓人容易上癮。此外,任何虐待性的關系中,也必然包含受虐的癮癖,所謂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這是一種極具傷害性的關系,一種被迫接受的無助感,是一種真正謀害靈魂及奴役心靈的沉溺性行為。 害人的毒性教條 愛麗絲·米勒在她的著作《都是為你好》(For you Own Good)中,曾把那些陳腐過時的家庭規則統長江為“毒性教條”。這本書的副標題是“兒童撫育中的兇殘暴力”。而這種暴力常會重復出現,當那些受虐的兒童長大成為父母之后,歷史往往會再度重演。 “毒性教條”以孩子們的服從為主要標準。在服從之外還有整齊清潔、控制情緒和欲望。當孩子們能照著指示去思考和行動時,他們才是“好”孩子。當他們謙恭,討人喜歡、會替人著想、毫不自私的時候,他們被認為具有美德。小孩越是“有耳無嘴”、越是“說話適時”越好。米勒將“毒性教條”整理歸納出七點: 1. 對需要照顧的孩子而言,成年人就是他們的主人。 2. 成年人像法官,可以決定是非對錯。 3. 孩子要為成年人的憤怒負責。 4. 父母犯錯可以免受責難。 5. 孩子在生活中的自主獨立,對權威的父母來說是一種威脅。 6. 孩子太要強的個性要及早“化解”才好。 7. 對孩子的管理要早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以免孩子發現,而抖出父母的行為。 以上這些規則,如果完全遵守的話,家庭中的某些人(父母)就 能完全控制另一些人(孩子)。而在現今社會中,除非是有極嚴重的虐待兒童的行為出現,否則沒有人會為了孩子的權益而干涉父母的管教方式。也就是說,一般人已經習慣了父母對孩子的完全控制。 遺棄是“一種夾帶著強烈情緒的虐待、忽視以及粘結性親密關系”的暴力。在這種定義的遺棄經歷,會對兒童的自信造成很大的傷害。然而,并沒有任何機構或法律可以監督和制裁這種虐待行為。反之,這些“毒性教條”,長久以來一直行到我們教育制度、宗教界的認同,也得到我們司法系統的充分保障。 “毒性教條”灌輸給孩子一些錯誤而未經證實的知識和觀念。這些錯誤信息代代相傳,例如: 1. 有責任感就會有愛。 2. 憎恨可因壓抑和禁止而消除。 3. 父母理應享有尊重,只因為他們是父母。而任何15歲以上的人不經訓練就不能勝任父母的工作。(一個接線生為他的工作所受的訓練,可能都多過許多為人父母者。) 4. 兒童不值得尊重,因為他們只是小鬼。 5. 服從能使孩子堅強。 6. 過高的自尊是有害的。 7. 較低的自尊能使人較有利人之人。 8. 對孩子溫和是有害的。 9. 對孩子的需要有所反應是錯誤的。 10. 對孩子嚴厲和冷漠,能讓他對現實生活有較好的準備。 11. 與其讓孩子坦白說出心中的滿,不如讓他們假裝欣賞感激。 12. 表現出來的行為比真正的為人更重要。 13. 父母不能忍受被冒犯。 14. 人的身體是骯臟的。 15. 強烈的感覺是有害的。 16. 父母沒有欲望,也沒有罪惡感。 17.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今天的父母可能并不完全接受上述的觀點,有些父母持有極端相 反的信念,造成別一種不利于孩子的結果。然而許多上述信念仍不知不覺地被執行,而這種信念在我們面對危機和壓力的時候格外活躍。事實上,父母本身也無所選擇,除非我們自己面對或處理過和自己父母之間的關系,否則,在下意識里,許多信念已經代代相傳。 上一代的家庭如果傷人,下一代的家庭有潛意識里,也極有可能是傷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