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這件事去年在鄭州鬧的挺洶,"大河報"連篇累牘,現在不知結果如何?我的觀點是支持物業公司,你想啊,物業公司替人跑腿辦事,費力費事不落好,還要替人繳稅,收不齊還要自己墊上,換誰也不干.如果被代收單位支付一定的合理的手續還差不多,這樣,物業公司收物業費時一塊把水電氣等一并收取,業主省事了,被代收單位也省事了,物業公司也顯得為業主服務了,幾好擱一好,三全齊美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霸王行業要及早醒悟這個道理

熱心網友

打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