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相處了7年,在這期間我們有了屬于我們的公司,做得還不錯。去年我們分手了,因為性格不和,但是在公司的業務上我們還保持很多的合作。今年他提出不再做了,因為沒有了愛情。可是我覺得我們之間沒有相互感情上的背叛,而且還相處了那么長的時間,不應該因為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情去改變我們人生事業的發展(因為我們在工作上合作很默契,如果一方退出肯定會影響公司的業績),我們還能一起合作嗎?如果能我該怎么讓他接受?
熱心網友
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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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公同私混合在一起!??同錢有仇嗎?既然合作是有利于雙方的話有什么不好!而且散了的話,還有影響到員工的可能吧!因為你們的私事害到人家丟了飯碗,過意得去嗎?沒了感情不要連事業都陪進去好不好!傷身的!說服他!?那么容易的事!幫他算算散伙會損失多少!拿數據給他看!一個有事業心的男人應該會理智對待的!
熱心網友
應該
熱心網友
想就繼續不想就散不要猶豫拿定注意對雙方都好
熱心網友
這場愛情受傷的是男孩子了,你無所謂,人家不這樣認為了,散伙吧。也是為了人家著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