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分開一年多了,但是我的照片簿還在他那里,至今未還,我催促他好幾次,讓他及時歸還,可是他總是找借口,說照片沒有弄丟,就在他家,就是沒時間還,我懷疑他已經給弄丟了,因為分手是我們弄的很僵,所以我不想去他家,不想見他父母,因為那個照片簿里有我和家人所有的照片(從小到大的),我能找他索賠嗎?我該如何要回我的照片簿,請大家幫幫我吧,我很苦惱!

熱心網友

我想你現在要做的是證明你男友拿了你的照片比如錄音什么的有了證據之后就可以起訴并索賠了不過你也不能連人家父母都給否定了

熱心網友

不好要滴!即使你有證據證明照片在他那里、你通過打官司贏了,有能怎樣?法院怎么執行?他可以說照片丟了、撕了、燒了、不見了。。。。。。當然,如果發現他用照片做了別的有損于你的事,屆時你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整死他——也不遲。

熱心網友

這不能算侵犯肖像權,假如他用你的照片進行經濟活動,你才可以起訴他侵犯你的肖像權。

熱心網友

算了,不要了,就留給他作紀念吧!等他未來的老婆來收拾他!

熱心網友

他沒說不還,那就去跟他要,如果真的弄丟了可以起訴他讓他陪償。(亻由于我國法律還不健全,很可能曠日持久,得不償失。還是要考慮清楚)

熱心網友

不管它

熱心網友

找個你們兩人都熟悉的朋友去他家拿

熱心網友

他可能不給你照片是想留著做個紀念~~~也許可能是真的丟了又不好意思跟你說罷了~~

熱心網友

找他家長要把.沒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