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蚌埠的,她的性格,語氣,做事,我都接受不了,和她在一起沒有談的感覺,可我很喜歡她,怎么辦?她很喜歡說話,很喜歡玩,性格很強,說話的時候一點余地都不給人留,和第一次認識的朋友在一起吃飯,又吸煙,又喝酒,一點都不象女孩字,和她在一起,我一點戀愛的感覺都沒有,就好象和她只是普通朋友一樣,我們一直保持戀愛關系的,我也很喜歡她,我改怎么辦?

熱心網友

愛是一種緣分,您說的那種不是愛,是彼此相互的友誼,您喜歡她,只是因為她可以給您帶來快樂,當您遇到真正愛的人的時候您就明白了,可以把她當成您的紅顏知己,這樣會更好一些.

熱心網友

難道愛還需要理由嗎?

熱心網友

先問問自己到底是喜歡她還是愛。如果是愛的話,那就不要去試圖改變或者說是改造她,那樣的話兩個人都會很累很辛苦的。如果她的性格語氣做事你都接受不了。那又何必在一起呢?長痛不如短痛啊!!!

熱心網友

我想你對她可能是愛,也可能是時間長了離開或許有些不舍,你想試著去改變她,可是你要問問她到底愛不愛你,如果愛的話你可否為你想一下那是不是在戀愛中女孩應該做的事情,如果她認為這就是她的性格,那你愿不愿意接受呢?如果她愿意為你改變,那你就應該更愛她.你說呢?

熱心網友

你喜歡她哪一點???性格?美貌?內涵?善良?既然你說你喜歡她,一開始就知道她不像女孩子,又一直保持戀愛關系??那這算什么呢?證明你喜歡的什么?肯定不是性格,那就是美貌了,喜歡一個人沒有理由,喜歡她讓她幸福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