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過路口,交警正處理一起事故,左轉彎車過不去,排隊等候,直行車大都往右打一下輪繞過去了,我也是直行按順序往右打輪,剛要過去,后面沖來一輛大公共,從我右后保險杠處交警撞過來,右車門撞了一坑,右反光鏡撞到前面去了,交警卻說我壓了一點線,判我全責,肇事司機還想讓我配合,騙取保險

熱心網友

一定當場什么都不要賠!(如果超出保險范圍,并且你沒有違法行為,那就更不用說了!)如果,損失方要求你賠,請他起訴你! 然后,你申請交通警察和政府作為連帶責任人。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沒有善盡管理義務,導致行人違法!即:行政行為當中的不作為!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大家經常看見行人違法橫穿,但JC視而不見。這樣的情形,就叫行政不作為!原來,是違章,現在,行人違法橫穿也是違法,而根據相關規則,JC是有制止義務的(不僅限于處罰!),而因為他們的不制止,導致法規無法有效執行,所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當然,你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熱心網友

大電話報警由警察來處理

熱心網友

公交司機最垃圾了(只是部分人),覺得自己開的車大就再路上橫沖直撞的!應該治一下了!

熱心網友

報警。

熱心網友

穩住他,鎮靜,最好套他給他錄音,這是證具,再報警

熱心網友

報警和報保險公司。

熱心網友

按你說的情況,只能認倒霉!想開點!

熱心網友

一邊讓交警來處理,拖延時間,一邊打110報警

熱心網友

報警,讓交警來處理,表面上好象吃虧,但有助扭轉社會風氣,最重要是不能助長"碰瓷"者的汽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