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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若干問題的解答一、申請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單位,在提出申請時,應提供哪些資信證明材料?答:申請涉密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對照《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六條確認具備相應條件的,應到自治區保密局領取《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三份:1、工商營業執照;2、稅務登記證;3、金融機構出具的企業資信證明;4、企業法人的學歷證明及相關資料;5、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6、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一、二級);7、網絡安全集成典型范例的相關證明項目鑒定(驗收)意見和用戶使用意見書;8、其他可以反映企事業實力的證明材料。二、集成單位在提出申請時,需要填寫幾份《申請表》?答:因為《申請表》在資質審批過后,需要在國家、自治區兩級保密局存檔備案,所以,集成單位需要填寫三份《申請表》;三、如何判定集成單位是否為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答:以企業成立時注冊的企事業性質為準。四、保密工作部門受理資質申請后應如何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查?答:保密工作部門受理申請后,首先應對《申請表》的相關資信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對不具備基本申報的和需要補充申報材料的,應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其次,應對申請單位進行現場考察,對申請單位申報集成過的網絡安全集成范例進行調查核實,以確認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再次,可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對申請單位的資質水平和能力進行論證,必要時可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論證;最后,綜合以上測評結果,給出對申請單位的審查意見,上報國家保密局審批。五、對已通過資質論證的單位,是否有必要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是什么?答:經國家保密局審批通過的企、事業單位,將獲得《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在各級保密局向申請單位下發《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之前,進行有關的保密技術培訓是十分必要的。培訓內容應包括:國家保密指南和國家保密標準等。培訓結束后,受理申請的保密局與獲得涉密系統集成資質的單位的法人代表應簽定協議書,保密工作部門可將相關保密標準和指南發給資質單位遵照執行。資質單位應按協議要求承擔保密責任。六、企業集團既有總公司又有分公司的集成單位,總公司取得了《資質證書》,分公司是否也具有涉密集成資質?答:不具有。分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如對外獨立承接涉密系統集成業務,必須單獨申請《資質證書》。七、《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未經保密工作部門資質認定的任何單位,不得承接涉密系統集成業務。那么,各單位自己的信息中心建設本單位的涉密系統可不可以?答:各單位的信息中心建設本單位的涉密系統,屬于內部建設,在加強管理監督的前提下可以做。但如果要對外承接涉密系統集成業務,則必須經過保密工作部門的資質論證。 注:本文的有關問題由黑龍江省國家保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