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整件事情的始末,各位同志大家好:{此事句句是真請看完我的敘述,現實中本來是很小的事如何處理才好呢?這事憑心而論會計我是沒有想主動打他的意視,如果要打受傷就不會這樣了}最近我公司叫一客戶公司排人過來我司收款,(我們是拖欠她兩個月的貨款不多)但由于只安排一個月的款,可對方排一人A來后找會計說一定要兩個月才肯收錢,可會計他說沒安排兩個月的權現只有一個月先拿,并說你可以找當官的,并告訴A如果不同意可以去法院告,結果商量無果,于是A大吵大鬧一直不停1小時有余,{以前A來過一次要款也是野蠻無理的做法,答應今天給他們)長時間在此辦公室喧嘩嚴重影響我們工作,由于會計當時在接電話也正在和對方公司領導商量,(此時A就在之前一直站在會計面前大吵大鬧)于是會計拿著話筒指責他不要再大吵大鬧、喧嘩,讓他好聽電話,說了多次不聽,一直不停,沒法,于是會計說你不聽是不是要打你才好啊,還是沒法讓他停下來,根本無法聽電話,后來再用手指著她再次警告,此時她看見手指著她就直接過來推會計的手,A先動手,于是這樣就扭起來來,推拉兩下子,結果也沒打成什么樣,會計手被A咬傷抓傷,會計掐A脖子也沒把A怎么樣,此時A耍耐叫他公司帶人過來(言外之意要鬧事)說我們打她,這時我們經理叫保安上來先讓A離開,結果說不聽,只得強行拉A下去,(當然人人都知會有拉扯現象)此時會計看手無緣無故被咬這么多齒痕,就在保安強行拉她出去時隨意踢了A一腳,絕對沒受什么傷,后來A的公司來人并報警,110來后A就哭,說要檢查這里那里受傷不得了,結果很多檢查,醫院結果出來就是經傷什么軟組織受損,在強行拉的過程中雷打不動,哪有不碰傷的道理。人人都可證明A是多么蠻橫,拉她就喊出人命了,又是在地下滾的,哎……從未看到過,碰到這種人,為了證明自己清白,我們當時有監控,有她勸不離死拉不動的場面,看起來是我們強勁了點,(警員說這個給我們和A公司的人看對我們不利,說實話如果我們是真心打A也不會讓他們看這個的,我們沒有主觀上的去修飾打架)可都是她自己不聽勸告造成的,后來他們老板過來居然還說自己也是社會上混出來的怎么樣等等,還要A最后去醫院住院等,費用一切都要我們出,我方只同意出藥費,受傷哪里我們都愿意出,檢查費絕對不出,理由是根本我們主觀上不存在要打他的理由和事實,只是拉過程中受的輕傷,不可能你想哪里檢查就檢查吧,而且對方根本沒誠意去解決事情,而是把事情擴大多做檢查,還要誤工費等,純粹不去解決問題,還揚言上法院,針對1、現在追究公司還是人個的責任?2、會計沒有主觀上也沒去要打他的意圖,可她先動手了,都受了傷,這些醫療費用如何出才合理?3、我們要收集什么證據才對我們有利?4、我覺得一事歸一事,貨款他們可以按理要,(不是不給)但發生了這事又如何處理?

熱心網友

只要有證據,可以打官司。 但拖欠貨款,是不道德的。

熱心網友

就這次事件來說是一樁普通糾紛引起的,在爭吵階段,其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一直到動起手腳,就一般來說先動手的理虧一些。一般派出所處理此類案件時,雙方各打50大板,因為大家都有責任,先動手的稍微多一點,這和爭吵的時候誰不好是兩回事~ 一般是雙方都到醫院檢查治病,各自支付對方的檢查費,醫藥費,誤工費。一般此類案件屬于治安案件,處理方式就是這樣的。另外,肯定是打人的一方不對,這是毫無疑問的,和爭吵是兩會事,吵的再厲害,打人就不對,情與法是兩回事情!

熱心網友

1、公司行為2、根據過錯由公司承擔3、錄象等4、給貨款,扣下部分作為自己一方的損失

熱心網友

只要你有充分的證據,什么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