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想請教二個問題:1.什么是平等主體?2.什么是“其他組織”,可否舉二個例子?

熱心網友

平等主體:簡單說就是人與人之前的關系是平等的,一般稱之為“私法”范疇;與之相對應的是不平等主體之前的關系,《行政訴訟法》調整的就是不平主題之間關系的法律,因為政府部門是管理者,公民或法人是被管理者,處于不平等的地位,需要用特殊法律來規范。法人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其他組織:是指社團組織、如政黨、紅十字會、佛教協會等。

熱心網友

平等主體不單純指人和人之間,它指在某一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