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盡的闡述發生的因素并表明對此問題的態度對與否,及它對家庭及社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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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到底是什么樣的甜點女友琳是我們朋友圈中的先鋒人物,她剛結婚時,對我們講和老公有一個家庭約定,就是同意對方約會異性伴侶,用他們的話講是婚姻中也要有自由,這樣對婚姻的成長有利。不是曾經有人說過:“讓他自由,假如他愛你的話,始終會回到你身邊的。”可是當琳真看到老公和別的女人約會的時候,還是心如刀絞。而琳呢,也幾次遇到尷尬,和她約會的男人,本來相談甚歡,但當對方提出進一步親熱的要求時,琳馬上拒絕,結果對方大惑不解:“不為了性的話,你為什么要約會別人”?老公的煩惱和她差不多,結果是這個家庭規則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而且一段時間后,琳和老公覺得還是對方更適合自己,不再約會別人了。琳最后對我們講的是體驗結論:外面的女人(男人)無論有什么吸引力,亦不外如是。在整個森林中,這棵樹畢竟是最好的,值得為它放棄其它的樹。 現代生活越來越開放,我們都生活在誘惑與被誘惑之中,究竟“自由”到什么程度,才不會出軌?不會傷害婚姻,傷害到另一半? 對人性的不同解釋 周國平 自從古希臘哲人引用神諭提出"認識你自己"的任務以來,人類在自我認識方面好 像沒有顯著的進步。圍繞人身上的獸性和神性,人們做出了五花八門的文章,我們得到的是 關于人的一大堆矛盾的定義。一個合理的解釋是,人本來就是一種不可定義的東西,每一個 定義只是表達了下定義者的一種心情。 關于"自我",我們可以聽到非常不同的談論。一些人說,"自我"是每個人身上最真實的 東西,另一些人說,"自我"只是一種幻覺,還有一些人說,"自我"是一種有待于塑造的 東西。按照"成為自我"、"實現自我"的說法,"自我"好像是極有價值的東西。按照" 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說法,"自我"又好像很沒有價值。這些相左的談論往往還會 出自同一個哲學家之口。原因可能有二:"自我"本身的確包含著悖論;用"自我"這個詞 談論著不同的東西。 哲學所提出的任務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包括這一個任務:"認識你自己!" 無人能知道他的真正的"自我"究竟是什么。關于我的"自我",我惟一確鑿知道的它的獨 特之處僅是,如果我死了,無論世上還有什么人活著,它都將不復存在。 活在世上,這似乎是一件最平常的事,凡活著的人都對它習以為常了。可是,它其實不是一 件最可驚的事么?為什么世界上有一個我,而不是沒有我?每當這個問題在我心中浮現的時候 ,我就好像要從世界之夢中醒來一樣。不過,我從來沒有真正醒來。也許,夢醒之日,我才 能知道答案,但同時也就沒有我了。 對人性的一種解釋:人性是介于動物性和神性之間的一種性質,是對動物性的克服和向神性 的接近。按照這種解釋,人離動物狀態越遠,離神就越近,人性就越高級、越完滿。 然而,這會不會是文明的一種偏見呢?譬如說,聚財的狂熱,奢靡的享受,股市,毒品,人 工流產,克隆技術,這一切在動物界是絕對不可想像的,現代人離動物狀態的確是越來越遠 了,但何嘗因此而靠近了神一步呢?相反,在這里,人對動物狀態的背離豈不同時也是對神 的褻瀆? 那么,對人性也許還可以做出另一種解釋:人性未必總是動物性向神性的進步,也可能是從 動物性的退步,比動物性距離神性更遠。也許在人類生活日趨復雜的現代,神性只好以樸素 的動物性的方式來存在,回歸生命的單純正是神的召喚。 貶低人的動物性也許是文化的偏見,動物狀態也許是人所能達到的最單純的狀態。 人性中的高級和低級-- 柏拉圖把人的心靈劃分為理性、意志、情感三個部分,并斷定它們的地位由高及低,判然有 別,呈現一種等級關系。自他以后,以理性為人性中的最高級部分遂成西方哲學的正統見解 。后來也有人試圖打破這一正統見解,例如把情感(盧梭)或者意志(費希特)提舉為人性之冠 ,但是,基本思路仍是將理性、意志、情感三者加以排隊,在其中選舉一個統帥。 能否有另一種思路呢?譬如說,我們也許可以這樣來看:在這三者之間并無高低之分,而對 其中的每一者又可做出高低的劃分。讓我來嘗試一下-- 理性有高低之別。低級理性即科學理性、邏輯、康德所說的知性,是對事物知識的追求,高 級理性即哲學理性、形而上學、康德所說的理性,是對世界根本道理的追求。 意志有高低之別。低級意志是生物性的本能、欲望、沖動,歸根到底是他律,高級意志則是 對生物本能的支配和超越,是在信仰引導下的精神性的修煉,歸根到底是自律。 情感有高低之別。低級情感是一己的恩怨悲歡,高級情感是與宇宙眾生息息相通的大愛和大 慈悲。 按照這一思路,人性實際上被分成了兩個部分,一是低級部分,包括生物意志、日常情感和 科學理性,一是高級部分,包括道德意志、宗教情感和哲學理性。簡言之,就是獸性和神性 ,經驗和超驗。絲毫沒有新穎之處!我只是想說明,此種劃分是比知、情、意的劃分更為本 質的,而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定是融知、情、意為一體的。 通常認為,理性和情感是兩種不同的心理能力,它們各在其位,各司其職。一般來說,理性 還往往被看做高級的能力,享有真理在握的榮譽,而作為低級能力的情感則被看做對真理的 干擾。因此,歷來理性一直被視為學術研究的基礎,而情感則最多只能成為藝術表現的對象 。然而,事實上,人的心靈生活原是一種混沌,理性與情感的劃分只具有十分相對的意義。 在人身上,弱點與尊嚴并非不相容的,也許尊嚴更多地體現在對必不可免的弱點的承受上。 外遇是甜點,不論正餐是否吃飽,都很少有人能抗拒甜點的誘惑。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一生一世只愛一個人,被供奉于愛情的最高處,可現實是,許多人在向往安定和渴望自由之間搖擺不定。 于是,有些人一方面棲身于婚姻中獲得一種安定,另一方面又借由不斷的尋找新鮮感,即使肉體不出軌,也難免精神外遇,讓自己的情感生活永遠鮮活。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在安定的溫床和走鋼絲的刺激之間沒有人能真正游刃有余,左右逢源。 因為首先沒有人會真正容忍自己的伴侶出軌;其次,就算出軌的一方是自己,也很少有人能神經堅強地將外遇當家常便飯,而絲毫沒有來自內心的自我譴責和罪惡感。就象《一聲嘆息》中那個陷于婚外戀的男人,兩面都不是人,生活和精神都陷于崩潰,他苦澀地告誡那些想婚外戀的男人:就是碰到仙女也要忍住啊,更何況哪有什么仙女。最后一點,還要問問自己能不能玩起。 其實婚姻就象為兩人的關系安上了一根保險絲,雙方都要給自己給對方一定的自由,但又不能太自由,否則保險絲會燒斷的。有個故事,一個新婚女人對她的老公真誠地講:“我聽別人說外遇好比出水痘,出過就安全了,所以我給你一個外遇名額,但你一定得讓我知道”。她的老公回答得非常智慧:“幾十年后,我快老死了,但咽氣前我還沖你伸出一個指頭,別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有你明白我的意思,那一個名額,我還沒有用呢。”--一個在一定的限制內給對方空間,另一個則拿出良好的自律態度,才是夫妻雙方良性的關系。 如果相愛,互相的牽絆也是一種幸福,因為這表明彼此關心,彼此在乎。如果說過份限制對方的自由會悶死一段感情,那么,過分放縱對方也會冷卻一段感情。就象張信哲在《過火》中所唱:“怎么能夠怪你犯了錯,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 婚姻發展到今天,也許真正良好的婚姻關系已經無法再單靠一紙婚書來肯定和承諾了,情侶之間需要約束,但好的約束不得來自制度和法律,而是來自感情和責任感。婚姻,雖不應該是“囚徒”似的彼此俘虜的關系,但某種程度的互相依存還是必要的。把握分寸的關鍵在于彼此的信任和雙方的自律,如果“囚犯”沒有逃跑的念頭,甘心一生坐愛情牢獄,“獄卒”也不必給他銬上枷鎖,緊張兮兮的嚴守了。如此,婚姻牢獄自然也不復存在。 外遇的底限有一次,和幾個結婚四年以上的小女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說到了婚姻以及男人,傷感自家男人再也不想與老婆風花雪月了。這時,一個平時最為滿意自己先生的女人說:哎,你們想不想外遇呀?我們聽了好半天沒回過神來,但心底里一下子變得癢癢的。 現在關于外遇的文字已經泛濫成災,全世界的女人好像也都在忙著外遇,這從權威的上升數字就可以看到。但是,女人的外遇終究與男人在本質上有所區別,男人上下半身可以分開來看,即便不喜歡,也會因某種原因與之糾纏一段。女人則是總得有點“感覺”才可以去遇的。這就注定了外遇也要比男人累一些,她們的外遇是有一個底限的。而這個底限究竟在什么程度上波動和猶移呢?是心靈的還是肉體的?還是其它?外遇觀點之一:在先生和另一個男人之間,尋找一種微妙的完滿首先我聲明,我不是道德衛士,所以對我來說,外遇的底限就是雙方受益,誰也不找誰的麻煩。說白了,就是不要期望對方離婚,也不允許對方給我施加壓力。再喜歡也不行。我相信有相當一部分女人外遇不是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了(過不下去可以離婚),而是感到了某種不完滿,這一點也許和男人是一樣的。不同之處在于:男人對外遇的要求不那么嚴格。女人不行,她必須要對方“看得上眼”才與之相好。自己的男人也很好,只是不如從前細心,再也沒有了種種心動的激情,有的只是日子,每天差不多的日子,讓人幾乎沒有了對話的欲望。更多的時候,你會感到,他就是你自己的影子,你的手足,生活習慣在靠擾,做愛時間也開始規律起來,而且間隔時間也越來越長。這時候女人也開始不安,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對自己感興趣又能聊得來的異性出現,對女人的確是令人興奮的事。通常來說,女人外遇是一種心理上的被人肯定。在丈夫那里消失的東西,在情人那里找回來。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我們都是凡人,我們都僅有一個人生。只要不讓婚姻里的另一方知道就好,大家都不受傷才沒有負擔,才會好好地愛身邊的人。對于要求完美的女人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相對的完滿。外遇觀點之二:只有身體沒有背叛的外遇才是輕松的我不是一個外遇的積極實踐者。我相信外遇的感情里也有很美好的愛情。只是周圍的人知道了就會把你們當作一對狗男女,在中國這樣一個儒家文化沿襲下來的國度,女人的外遇尤其沉重。說真的,我并不喜歡外遇的那種感覺,陰暗,不能見光的愛,真的會心累。如果有一天我愛上了婚姻之外的男人,我會離婚,哪怕就只能做他的情人也行,我不想讓自己的丈夫原諒,再小心地與我一起生活。那對他會很不公平。如果讓我選一種的話,我寧可選擇精神的外遇,那樣心理會少一點負罪感。其實,我這種想法也代表了至少一半的女人的觀點。女人說到底是玩不起的,所以,一旦外遇受阻,回歸時沒有肉體背叛的女人會少很多的壓力。外遇觀點之三:愛是最大的底限我是70年代出生的,所以沒有那么多的道德感,負罪感什么的。對我來說,愛才是最大的底限。說到底外遇不是說遇就能遇上的,這也需要緣分。不然,何以打動你,讓你又一次“咕咚”一聲投入進去。而且女人都是為情而生的,沒有情,活著沒有意思。愛是女人的軟肋,一愛就什么也不明白了,有多少為了奸夫而殺夫的戲流傳至今,潘金蓮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你能說這不是一種愛嗎(只是過于極端),不然是什么力量讓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女子動手弒夫?在漫長的婚姻里,誰能保證只愛對方一個?用情太深的女人并不適合外遇,搞不好就會越過極限,搞出驚天動地的血腥事件來。我想說的是:女人啊,在縱身跳入外遇的大海時,別忘了讓自己少一點受傷。外遇觀點之四:女人外遇應當保證有一條回家的路暢通無阻什么事情玩大了就不好收拾殘局。我對外遇抱著觀望大于投入的心態。其實我也是認真的。這種感情如果不認真的話也就不好玩了。當然這種觀點只對理性的女人管用。我和先生都有自己的情人。只是心照不宣。因為結婚十年的生活實在是疲了,累了,但是又不能離婚,這代價太大。因為兒子已經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了。我們都愛他。在我們所在的城市,有一些中年的夫妻受過很好的教育,他們有的主張“換妻換夫”,認為這樣比較安全,但不會去外遇。就我來說,我接受不了這種游戲。所以選擇了外遇。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是個工程師,他的家庭在通常的眼光里也很幸福。我們見第一次面我就有種感覺,我和他會有故事發生。果然,我們的關糸發展的非常 順利,我們有了那種關糸。那是一種讓人著迷的感覺,我們相約一周見一次面,在兩個人相對不忙的時候,聊天,做愛。但一定要讓雙方的愛人有一個讓人信服的理由。我丈夫在兩年前就有了外遇,我不知他是否清楚,我其實是知道的。可他并沒有減少對我和兒子的愛,該在家的日子,該與我做愛的日子,他都是投入的,還因此對我們更好。所以,我沒有去過問。我想,他的外遇也是值得尊重的隱私。我當時想,如果我有了外遇,他應當是可以不追 問的,因為他知道 這是怎 么回事。起碼到現在為止,他還沒有對我有一點的不好。我想,女人在外遇的時候,一定要想好,你還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如果找不到,你就要看是不是能輸得起,否則的話,還是不要攪這趟渾水。現在,滿世界都是外遇的男人,他們總歸是需要對手的,而這些對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已婚女子, 女人的外遇在進入21 世紀后數字不斷增長變化,是不是人們對外遇的寬容度在增大?但性別和婚姻決定了這些已婚女子的外遇常患得患失,有點猶移,不夠徹底。結語:我們沒有必要從心理上判定一個女人是不是有外遇的理由,大多數女人的外遇是在對現任感情失意的情況下出現的狀況。而她們中很多人并不對這種感情充滿享受感,而是總有無名的茫然伴隨左右。如果沒有兒女,也許罪惡感不那么重,但是如果在為人妻之外,再加一個母親的頭銜,女人們首先想的是不是太讓自己的兒女抬不起頭來。所以投身一場外遇的女人們,相比男人來說,總不是那么快樂,即使有快樂也不會像男人們那樣享受。男人投身外遇就是外遇,女人有時候會想把外遇變成新的感情靠岸點。寬松的婚姻 周國平 一 關于婚姻是否違背人的天性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一個結果,因為世上沒有比所謂人的天性更加 矛盾的東西了。每人最好對自己提出一個具體得多的問題:你更想要什么?如果是安寧,你 就結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獨身。 自由和安寧能否兩全其美呢?有人設計了一個方案,名曰開放的婚姻。然而,婚姻無非就是 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檻,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 門檻,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檻的自由,必 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系視作犯規行為。當然,犯規未必導致婚姻破裂,但幾乎肯定會破壞 安寧。迄今為止,我還不曾見到哪怕一個開放的婚姻試驗成功的例子。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松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松,就是善于調節距離 ,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著眼于門檻之內的自 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和異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爾調調 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門檻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 事情。 二 要親密,但不要無間。人與人之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相愛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 終成悲劇,就因為它在客觀上使得這個必要的距離難以保持。一旦沒有了距離,分寸感便喪 失。隨之喪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寬容和尊重,最后是愛情。 結婚是一個信號,表明兩個人如膠似漆仿佛融成了一體的熱戀有它的極限,然后就要降溫, 適當拉開距離,重新成為兩個獨立的人,攜起手來走人生的路。然而,人們往往誤解了這個 信號,反而以為結了婚更是一體了,結果糾紛不斷。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 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一個規律,并非 只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三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 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圣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后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么幼稚的觀念。 問題在于,即使是極深篤的愛緣,或者說,正因為是極深篤的愛緣,乃至于白頭偕老,共度 人生,那么,在這漫長歲月中,各人怎么可能、又怎么應該沒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范,但是,后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 著不小的出入。依我看,只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么,即使當事人有-些不愿為人知悉甚 至不愿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于這種真實性。我無法設想,兩個富有個 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間的天長日久的情感生活,會是一條沒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遠不起波瀾 的平坦河流。倘這樣,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筑的水渠,倒反見其不真 實了。 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水至清無魚。 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系的前提 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隱私權。這種尊重一方面基于愛和信任,另一方面基于對人性 弱點的寬容。羞于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也許有人會問: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呢?我的回答是: 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那就讓該毀掉的毀掉吧。說到底 ,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 。我們冒前一種險,卻避免了后一種更壞的前途,畢竟是值得的。 四 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面,便是戀故懷舊。一個人不可能永遠年輕, 終有一天會發現,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種歷盡滄桑始終不渝的伴侶之情。在持久和諧的 婚姻生活中,兩個人的生命已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連一般地生長在-起了。共同 擁有的無數細小珍貴的回憶猶如一份無價之寶,一份僅僅屬于他們兩人無法轉讓他人也無法 傳之子孫的奇特財產。說到底,你和誰共有這一份財產,你也就和誰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運 。與之相比,最浪漫的風流韻事也只成了過眼煙云。 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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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發生的因素:婚姻初始的激情,消退;廝守幾年的感情,淡泊;日日同一個人,玩膩;夜夜同一道菜,生厭;外面世界的精彩,垂涎。我對婚外情深惡痛絕。為婚外情所困的人們,遭婚外情破壞的家庭,被婚外情逼迫走上犯罪路絕路的,為數還少嗎?大眾應該警醒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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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感情輔導網想寫論文自己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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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名字是想飛,真的想逃離婚姻嗎?我覺得只要兩個人之間有過感情,開誠布公的來談,,沒有什么不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