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孩子的撫養費除了用法律強制執行外就沒有別的辦法我不想總往法院跑找他單位可以嗎給予孩子的撫養費除了用法律強制執行外就沒有別的辦法我不想總往法院跑找他單位可以嗎

熱心網友

你的認識有誤區:強制執行是在當事人不按法律文書規定自動履行應盡義務時,依靠法律強制力迫使其履行義務的非常措施。你既已申請強制執行,說明對方沒有自覺履行義務,你不想總往法院跑是可以理解的。如你所說,對方還有工作單位,有正常經濟收入,你可以請求法院向對方所在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讓對方單位從其正常收入中扣除應付的撫養費交給你即可,但你向法院提供你掌握的對方的工作單位及收入情況必須是真實可靠的。

熱心網友

我同意海天一色的回答!利用你的正當權力吧

熱心網友

  他們單位如果沒有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那么他們強扣職工的工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的,這本身是法院的職權,單位不能行使這種職權。但也可以找單位領導,由單位領導與職工協商,職工同意后從其工資中扣除撫養費,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