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有沒有重復征稅?兩者有什么區別。
熱心網友
民生講得非常正確了,這是理論上講。通俗地講,企業所得稅是就你的利潤征稅的,即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你可以理解為收入-成本(成本必須是稅務機關允許你稅前扣除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含3萬)以內的,稅率為18%。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含10萬)以內的,稅率為27%。這是兩檔優惠稅率。10萬以上的稅率是33%,以上說的都是內資企業。增值稅是就商品銷售環節增值的部分征收稅金。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臺電視機1170元。(1000元價格,170元稅金,稅率為17%)該納稅人某日出售此臺電視機1300元,則需要繳納增值稅=1300×17%-170=51元所以,增值稅只就增值部分繳稅,即(售價1300-進價1000)×17%=51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是含稅的,如電視機1170元的進價,實際上商家只負擔了1000元進價,170元的進項稅額是價格以外的,商家并不負擔,銷售后計算應交稅金時是可以從銷項稅額中剔除的。即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稅務機關設立有“納稅服務熱線12366”,收市話費,人工直接回答問題,應更準確詳盡。
熱心網友
增值稅屬于流轉稅,對商品流轉過程征收的稅種,無論你經營的好壞,只要你有進貨有銷售就有進項和銷項的增值稅。而且只有工業企業產品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其他企業開具的是普通的發票。所得稅則不同,它是對所有企業經營利潤征收的稅種,如果虧損就不用繳納(正常情況下)。以上僅供參考!
熱心網友
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分別適用不同的征稅對象,不存在重復征稅問題。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稅種,是對企業的純收入部分征稅,即是國家通過稅收的形式直接參與企業的純收入分配,是一種直接稅,企業所得稅的承擔者是企業或其他有應稅所得的經濟組織本身。 增值稅是在商品生產和流通環節,對其生產和流通過程所產生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稅。此外,在我國還對土地開發所產生的增值額征收土地增值稅。增值稅雖然是通過生產者或經營者征收,但從稅收的劃分上,它是一種間接稅。生產者或經營者繳納的增值稅,最終的承擔者是消費者。 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不是對同一征稅對象征稅,兩者不是同一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