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7.5日已到法院開庭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孩子判給誰撫養(yǎng)問題上爭執(zhí)不下,加之女方對我銀行存款的款項數(shù)目表示異同要求法院調(diào)查我的工行、農(nóng)行、建行的存款,這樣7.5日的開庭無法判決需要延遲到7.25日待法院調(diào)查完我的銀行存款后再次開庭審判,現(xiàn)在距離第2次開庭時間僅剩下10幾天;但有一個問題需要大家給予解答:即我們夫妻雙方有共同房子(2房2廳)1套約值50萬元(尚有銀行按揭本金13萬多),由于我老婆一直無工作3年了目前還款都是我一個人支付(月還1200元),可是如果7.25日開庭法院判決離婚后該房子尚未處理的話法院肯定會作出不外乎如下3種方式:1)房子判給男(或女)方所有但要一次性付給女(或男)方扣除銀行按揭款后的總房款的一半,即(50萬-13萬)/2=18.5萬;2)在雙方均同意法院拍賣的情況下法院按拍賣所得在扣除銀行按揭及拍賣手續(xù)費后夫妻雙方平分;3)法院判決房子為夫妻共有財產(chǎn),即男方女方各擁有1房,但客廳、餐廳、廚房、衛(wèi)生間為雙方共同使用,如果這樣離婚后銀行按揭肯定是要繼續(xù)還的,但是我肯定只需要承擔(dān)600元而女方也要按時還款600元,這樣問題就出現(xiàn)了,如果我的600元按時還了而女方的600元若沒及時還的話導(dǎo)致銀行追究違約責(zé)任甚至查封房子進行拍賣處理的話那我此不是很冤,因為是女方的不按時還款違約導(dǎo)致了我的損失。 第1種情況由于我們雙方均沒有一方有這個能力一次拿出這么多錢而肯定不會出現(xiàn),而第2種情況如果法院拍賣雙方的損失都很大我是不會同意的故發(fā)生的概率也為零;現(xiàn)在就剩下第3種發(fā)生的概率很大,雖然法官說判共有房子是最麻煩的因為以后發(fā)生的水電費等雙方無法說清楚因為只有一個電表水表(也許有人會說那每個房間都安一個電表,但是這是不可能的--)。 請大家?guī)涂纯次以撛趺崔k(主要是女方?jīng)]按時還款導(dǎo)致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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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方?jīng)]有工作的情況下,法院的判決不會如你所說的吧,會有一個合理的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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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提出此疑問,請求法官酌情處理,或與妻子簽定協(xié)議,如對方違反協(xié)議影響你的合同利益將對此全全負責(zé)等.而且我認為你們不該再繼續(xù)居住同一間房屋了,多尷尬啊.或者你可跟妻子簽定協(xié)議代其交納其余貸款,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并給予償還.總之就是公事公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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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說的兩種可能性都不大,第一種,你們拿不出錢給對方,第二種不可能共用,法律上沒有這種判法。只有第三種,不準離婚。第四種,判決離婚,孩子撫養(yǎng)和其它財產(chǎn)都處理,房子另外處理。你自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