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里國稅、地稅都在搞設立稅收預儲,就是每月申報以后必須在納稅期限前將應交稅款存入稅務局指定銀行的專用賬戶。然而有很多不便:1、增加財務人員的勞動,因為賬戶往往是跨銀行設立,特別是鄉鎮銀行間沒有票據交換不能開轉帳支票,就有了開匯票及背書的繁瑣。2、專戶資金不作其他用途及在途資金的存在影響資金使用效率。3、增加了銀行的工作量。4、回單需要專門去取有時又不能及時返還。5、增加了企業手續費及差旅費。6、有可能預儲資金不足加大了交納滯納金的危險。

熱心網友

現在很多地方所謂的法制就是,烏龜翻筋斗,一個規定又一個規定。就拿稅務來講,稅收法律、實施條例、實施細則以外,有關的規定、通知、地方土政策等等,是多如牛毛。最大的問題,也是權利部門最想得到的結果就是,導致稅法政策固定性差,有較大的靈活性。這種低級次政策的靈活性就使得權利部門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權力尋租、侵害納稅人的權益。這種例子是多不勝舉。比如,你所說的情況,應該比較普遍。至于它的必要性在哪,稅務部門清楚,其實就是他們的必要。按道理來講,納稅人只要在稅法規定期限內申報交納稅金就完成了納稅責任和義務,但由于部分納稅人的納稅不及時,就給了稅務部門一個預儲稅金的理由:企業必須提前預儲款項到指定帳戶,并不得“挪作”他用。企業在不方便的情況下能不去買他們的帳嗎?銀行同業競爭如此激烈,能不盯著這部分較為穩定的儲蓄資源嗎?另外,由于各稅務局都有征收任務,這樣作就可以使得稅務部門比較方便的調節各月、各季度的稅款入庫,從而避免在任務緊時,卻發生企業的稅款卻收不上來的情況,行話叫“蓄水池”,這也算是稅務部門自己的“難言之隱”吧。因此對現金有保障的企業,這個問題就不突出,反而稅務部門還會主動與你商量稅款何時入庫,已達到“蓄水池”的目的。以上有感而發,對某些企業來講增加了工作麻煩和成本,但你就是沒有辦法。好在現在的情況正在逐步好轉,比方說我們這里,盡管仍在實行這一政策,但情況改觀了很多,對納稅情況好的企業就不再強制執行預儲,只要能在規定時限可以完稅即可。因此,在現階段,朋友你也只能想些辦法盡量和稅務搞好關系,希望他們有時能提供“方便”一下。

熱心網友

各地都有各地的政策啊,我們這原先也是這樣,也就是要設立繳稅專戶啦,和公司的開戶行又不是同一個銀行,基本戶建行,地稅在工行,國稅在商業銀行,拿回單和利息單都很不方便,還要保證每月帳戶里的錢足夠繳稅哦。而且買發票也從這個帳戶里扣錢,萬一錢不夠,慘,趕緊存吧,錢到帳后10天再來買發票。現在好了,可以直接從基本帳戶代扣代繳。而且國稅可以網上申報了,以后抵扣聯認證也不用跑稅務局啦。

熱心網友

相互體諒吧,凡事也不能只求自己方便,大家都換位思考更能達致平衡。

熱心網友

各地稅務系統精兵簡政、提高工作效率,這是通行的做法。 1、4、5:合并回答:稅務機關只管征收,他不考慮你的帳戶開在哪家銀行,稅款怎樣劃轉到指定銀行帳戶,你開戶銀行結算渠道不暢通,那是你選擇開戶銀行的問題。否則稅務機關上門征收,納稅人那不更方便; 2:專戶資金對稅務來說是用于專門交納稅款的資金。但納稅人如果用這個帳戶辦理日常結算,只要在銀行扣款時保證交稅的余額,不發生透支,就不存在資金閑置的情況;如果你的開戶主辦銀行不是稅務指定銀行,那只能另當別論,那只能申報后及時交存款項到指定銀行; 3:代收業務是銀行的中間業務,各銀行都在爭先發展。況且,代收業務,稅務機關給銀行代理業務手續費。銀行都會樂意做的; 6、稅收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遲交稅款的納稅人懲罰性措施,也是由納稅人承擔;按期交不成稅,稅務機關肯定找上門來罰款,倒霉的還是納稅人; 總之,稅款由銀行代收是目前稅收征收入庫的趨勢,也需要企業的配合,我建議你還是好好配合吧,企業和稅務機關的關系很重要;。

熱心網友

確實對企業這一方來說有你指出的那些弊端,但站在稅務局的角度可能就不同了,只是他是權力機關,沒辦法,只有按他們的要求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