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公司是不能解除其勞動合同的,但如果是在這期間合同到期了呢?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還是要做一段時間的延長?

熱心網友

對于女職工來說,在孕期內即使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也不能解除,必須給女職工留足一定的產假,直到孕期結束以后,因此公司要做一段時間的延長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可這樣理解,當遇到特殊期時,勞動合同期限順延。

熱心網友

同意“回答者:法易行 稱謂:法律專家 (2005-07-18 12:45:09)”的看法。

熱心網友

沒有延長這一說法,如公司真的不和你續約,那還真的沒用辦法。實際操作起來還真的不好辦,你可以找<勞動法>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