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有九級累進稅率,請教每一級稅率后面對應的速算扣除數是怎么算出來的?死記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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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速算扣除數方法有二(適用于超額累進稅率)1、本級速算扣除數=按全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按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2、本級速算扣除數=上一級最高所得額*(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速算扣除數。僅供參考。

熱心網友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800元后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后的余額。

熱心網友

在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征稅的情況下,根據超額累進稅率表中劃分的應納稅所得額級距和稅率,先用全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稅率,再減去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應征稅額以后的差額。

熱心網友

同意以上意見,速算扣除數是因為分段計算所致。也以3000收入為例,分段計算為:500*5%+(2000-500)*10%+(3000-2000)*15%=25+150+150=325,速算辦法為:先以3000*15%減去1、其中(2000-500)應按10%計算,現按15%計算多算(2000-500)*(15%-10%),2、其中500應按5%計算,現按15%計算多算500*(15%-5%),這樣3000*15%時就要減去(2000-500)*(15%-10%)=1500*5%=75,再減去500*(15%-5%)=500*10%=50,合計因按15%計算多算125,要減去的多算部分即為速算扣除數。以此類推

熱心網友

我來講個道道:比如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等等。我講第三點:速算扣除數為125,主要是由于分段計算引起的。具體計算這樣:比如應納稅所得額3000元的收入,則分段計算為500*5%+1500*10%+1000*15%=325元(注意:500內適用5%,500-2000適用10%,最后剩1000元即2000-3000,適用15%)而速算扣除數計算:3000*15%-125=325。可見:500*(10-5)%=25,則成為第二檔的扣除數。(相當于25元被重復計算了) 2000*(15-10)%+500*(15-10)%=125 5000*(20-15)%+2000*(20-15)%+500*(20-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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