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和家長代表的通過,學校領導自己制定的校規是否成立或具有法律效應?
校規屬于學校內部管理的范疇.我國在學校領導體制上,實行的是校長負責制,沒有規定說校規的制定必須要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參與.教師代表可以通過職代會參與決策.校規內容,只要不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就是有效的.
應該不成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