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成果共享金?有文件嗎?機關與事業單位有什么不同?轉制后的事業單位有沒有?如果有,應該如何去爭取?

熱心網友

所謂"共享金"是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所發放的費用.目前對機關是有文件的.范圍是每年每人2400-12000元.按慣例事業單位是參照執行.因為有相當的事業單位是差額撥款的.一般政府不作強行規定.有條件的都會參照執行.目前有條件的企業也都參照執行了.至于轉制后的事業單位.完全可以視作企業.只要有經費來源.都能爭取.爭取的途徑有只有一條.以上面來壓下面.

熱心網友

發錯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