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到通知,太原市地稅關于收取殘疾人什么金的問題,具體是指什么?收費標準是什么?
熱心網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都應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不能按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必須按該單位報送給統計部門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年人均工資收入的6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并應制定錄用殘疾職工的計劃。這是為了保障殘疾人就業權利,促進殘疾人就業。 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主要用于殘疾人職業培訓費用;社會各單位為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備、設施改造費用的補貼;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用于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其他開支。就業保障金實行財政專戶儲存,計劃管理,嚴格審批。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各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各單位應如實地填報本單位職工總數、工資總額以及錄用殘疾職工人數,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數字為準;對逾期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每遲延一日按其應繳金額總數的5‰計算滯納金;對拒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該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并責令限期改正?! 〉囟悪C關征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接受有關部門的委托代為征征收。而不是稅務機關法定的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