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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7日傍晚,專賣局臺北分局的緝私人員抓獲了女煙販林江邁并將其重傷。圍觀群眾被激怒,要求嚴懲兇手,但遭到臺北市憲兵隊的拒絕。至28日早晨,行政長官公署仍未對此事表態。臺北市爆發了大規模的群眾示威游行,全體商行響應罷市。游行人群包圍行政長官公署,提出取消專賣局,懲辦兇手等5項要求。但現場卻發生槍擊事件,當場有3人死亡3人受傷。下午,示威群眾在中山公園集會,并占領了廣播電臺,號召全省人民起來反抗暴政。臺北發生全市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商人罷市。事件很快波及全省各地。同日,陳儀宣布全省戒嚴,并動用軍警抓人。3月1日起,事態進一步擴大,基隆、高雄、宜蘭、桃園、新竹、嘉義、花蓮等市縣紛紛組成以工人、農民和青年學生為主的武裝隊,攻打國民黨軍隊的兵營據點、倉庫、飛機場,占領縣市政府,搗毀國民黨黨部、逮捕懲辦國民黨特務。同日,臺北各界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處委會”],提出了“處理大綱”32條[后增加10條],要點是制訂臺灣省自治法、規定省縣市選舉法及勞動保護法;強調政府部門和軍隊應吸收臺灣省人參加;撤消專賣局、臺灣警備司令部、集中營等;保證人民有言論、出版、罷工等自由,這些內容反映臺灣人民因不滿國民黨統治而提出“臺灣自治”的政治要求。處委會的建議遭到陳儀的拒絕。事件一發生,陳儀即電告蔣介石,建議“中央宜速增兵”。9日,2萬軍隊登陸基隆、高雄,在臺北、基隆、高雄和嘉義等主要城市大肆鎮壓起義群眾。13日凌晨,陳儀下令“與二二八事件有關的嫌疑人士,不問姓名,當場處決”。各地類似“處委會”組織的領導人、一些政府官員以及報道事件真相的新聞界人士都遭到捕殺,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誤殺誤抓的。二二八事件中數千名臺胞傷亡。3月中旬,國民黨召開六屆三中全會,會上陳儀遭到劉文島等55位委員質疑,被迫提出辭呈,以對“二二八事件”的后果承擔責任。17日白崇禧受命赴臺處理善后事宜,至25日,國民黨政府宣布“二二八事件”已經解決。之后,國民黨政府取消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設立省政府,由魏道明接替陳儀任主席)。 是不是這一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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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起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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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2.28”起義1947年2月28日上午, 臺北市大批市民涌到臺灣省專賣局大門前,抗議27日傍晚專賣局查輯員因緝查私煙而毆打婦女的事件。市民們沖入專賣局臺灣分局,將該分局局長及3名職員打傷。 大批的案卷、器具被擲在馬路點火焚燒。 下午,市民們匯集到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前的廣場,準備派代表向行政長官要求改革政治。突然,部署在公署樓頂的憲兵用機槍向廣場人群開火,致使數十人死傷。事發后,全城一片混亂,各商店關門,工廠停工。激動的市民們占領了臺北廣播電臺,向全島廣播臺北的流血事件。騷亂隨即向臺灣各大城市蔓延。 至3月8日,人們控制了臺灣的大部分地區。國民政府一面組織處理委員會壓制輿論,一面調集兩個師軍隊在美軍飛機、軍艦護送下于基隆登陸,在全省范圍內對起義人民進行大規模血腥鎮壓,群眾被殺害達3萬多人,至3月13日,起義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