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差40天就23歲了,去婚姻登記處登記卻不給登,非要求40天以后才行,請問晚婚是自愿,還是強迫?要找哪個部門說理才行?
熱心網友
晚婚是自愿的,只要到了法定年齡,民政部門都應該辦理結婚登記,如果民政部門強制性的不給辦理,可以找有關部門反映.
熱心網友
告那個部門!
熱心網友
不是的,其實法定年齡是20周歲沒錯,但是有些地方會把年齡卡在23周歲.說理行不通
熱心網友
告他
熱心網友
我是上海人,20歲就結婚了,每人不給我登記呀!為什么你妹妹23歲還不給辦理呢?
熱心網友
婚姻登記處是不管人家晚不晚婚的.不過要是不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處是不給登記的.
熱心網友
不必這么麻煩啦!雖然你妹妹有理。在我們這個社會,等你把理說清楚,40天早就過去了。等一等吧,才40天。有時候有理并不一定行得通。
熱心網友
晚婚是取于自己自愿,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強加于人.可以到當地婦聯去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