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與繼母結婚后。父親過世沒有遺囑。子女在幾年內可以提出要求分遺產?
熱心網友
不存在時間問題。 按照婚姻家庭法,在父親過世后就自動進入遺產的處理程序了。 首先,父親與繼母的共同財產,繼母有一半。這不是屬于遺產繼承,而是夫妻共有財產的分配。 然后,繼母與子女都作為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財產,既幾個人平分財產。
熱心網友
遺產繼承問題,請參照《繼承法》“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進行。由于你父親沒有遺囑,那么遺產繼承還需要參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