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沒有住房,有幾萬給母親養老(母親沒顧定工作)。無書面遺囑,子女要分這些怎么辦?還說不止這幾萬怎么辦?

熱心網友

可以考慮這幾個方面(我希望你提的是自己或朋友真正遇到的問題,否則容易抬杠^)1、從中國的傳統來說,在雙親還有一人在的時候,是不存在子女繼承的,原因很簡單,中國的親情觀念很強,父親過世了,母親就是一家之主,由她來支配這筆錢是天經地義的事,相信不會有人認為自己比母親更會守財吧?!2、從現行繼承方面的法律講,父親過世后,父母的積蓄中有一半是天然歸屬于母親的,剩下的一半才是父親的遺產(假設父母有6萬元積蓄,那么作為遺產的就只有3萬元),如果有子女2人,就由母親和2個子女來分配這3萬元,繼承法又規定,沒有勞動能力的,沒有收入的,可以多分,母親既然年老沒有收入,肯定要多分,也就是她分一半1萬5(母親總共得4萬5),子女各分7500元。所以子女爭取這部分遺產的意義不大…3、如果不止這幾萬,子女又想得到屬于自己應得的遺產,直接給母親商量就行了……商量不成當然也可以到法院起訴,不過這是最后的也是大家最不愿意面對的結果,所以要慎重。

熱心網友

幾萬元是作為遺產的,但是在分割的時候會考慮到母親沒有固定工作,沒有財產來源,而子女有獨立生活能力并且有固定財產來源,應當將幾萬元的全部或者是絕大部分分給母親,如果子女說不止這幾萬,當然要由子女來承擔舉證責任

熱心網友

有沒有其它形式的遺囑,沒有就法定繼承

熱心網友

有幾點法律常識必須搞清楚,一是父親生前有否遺囑(包括書面的或口頭的均可)。如果有就得尊重遺囑。由于你母親(即使不是親生母親)沒有固定工作,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對于不太多的財產,你父親全部指定給你母親養老也是合法的。你們就不要再動腦筋了。二是如果父親沒有立此遺囑,就得如樓上網友所說,你們子女(不管你們姊妹多少人)依法只能分得總額的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都是你們母親的合法財產。不管數額多大也是這樣子。三是不管這些遺產怎么處置,你們母親將來年邁,父親所留養老錢沒了,母親仍然有依法要求子女瞻養的權利;你們仍然有瞻養母親的義務。建議你們在明白這些法律常識的基礎上,好好和母親協商著妥善處置。如果父親沒有立遺囑,和母親又協商不成,則你們也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將來你們有不盡子女義務的情況,你母親同樣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我看最好不要出現這樣的局面。

熱心網友

沒有書面遺囑口頭遺囑也可以.看遺囑是怎么安排應該尊重遺囑如果遺囑沒有明確依法子女可以分得部分財產.你們子女可以跟母親商定分配事宜,沒有協商則須均分但生前對其有撫養的可以多分

熱心網友

可以向法律有關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