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可以,傳真紙是熱敏的居多,過一段時間后字跡就會變淡至消失。就算是打印式的傳真機也不可以的,沒有親筆的簽名和蓋章都屬復印件,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只能做為一般憑據。
我認為經雙方的約定,作為暫時的合同應該是可以的!
可以。我們公司就用這種方式。當然,傳真件過一陣子是會褪顏色。所以,收到傳真后要復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