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感情一直很好,雖然有過爭吵,但是我們都非常的愛這對方.由于以外導致女友懷孕,在做過流產后,我就向她提出結婚,但是女友一定要求要有一套房子才能結婚,而已經準備好的一套房子由于工程問題沒有能夠按時交房.后來經過商量決定再去買一套房子用來結婚,可是女友卻要求我的父母要給她寫一份保證.一個是要將家里的房子改成我的名下,一個是家里要給我們出買房的錢.這件事情在我的心里很難以理解,為什么她會這樣和我的家人說這些.給家里的感覺好像是在分家而不是想成家!這樣的女友我該怎么對待.她這樣做我覺得不對,但是她認為都是應該的,怎樣可以與她溝通的好!
熱心網友
太現實了,是不是不答應她就不嫁給你了
熱心網友
我覺得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 結婚固然要為以后考慮 但這樣也不至于吧 你應該多和他交流 如果覺得我的意見不好不要生氣哦
熱心網友
一個男人應該給女人安全感才可以成家的,我覺得結婚家里是應該給房子的,愛可以頂吃頂穿頂房住嗎?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結婚男方連最基本的遮風避雨的房子都不能提供,還說什么以后的幸福呢.你結婚前買房子,房子也可以寫成你的名字,不過你也要跟她做婚前財產公正嘛
熱心網友
你應該告訴她,只要有了你,她什么都有了!該是你們的永遠都是你們的,婚前為這爭,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