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安置人員在年齡,戶口所在地有什么要求?被安置時間從何時算起?現狀:現在要拆遷,但是我沒有被納入被安置人員,說是2002年戶口在所在地才有。但我2000年讀書遷出,2004年已經遷如了,我認為應該算的。現在拆遷就該算現在戶口所在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