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1/x(x-1)^2,寫成多項式相加的形式,可否按a/x+b/(x-2)^2形式來確定a,b 的值,還是按a/x+b/(x-2)^2+c/(x-1)形式來確定a,b ,c的值呢?我覺得著兩者沒有什么區別,但是通過第一者求出的a有兩個值,矛盾了。問題出在那呢?多謝!

熱心網友

這不叫“寫成多項式相加的形式”,應該稱:“將一個有理真分式分解成部分分式之和”。要按后一種方式分解,分解得正確與否,可以重新相加驗算,看是否還是原來的結果。

熱心網友

經過計算就可以看出有區別,第一種方法只分了兩個式子,后一種有三個,還是按書上說的做吧,也許這其中有什么高深的推導方法也說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