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以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及其批復,限定只有經對方同意后所做的錄音才是合法的證據資料。但這種標準對當事人要求過高,實踐中操作性差,不利于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2002年4月1日最高法院新出臺的規定,擴大了合法錄音證據的范圍,將違法證據限定為采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此類不合法證據包括擅自將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進行竊聽等。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有相關證據佐證的錄音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如屬以上情況,經法院審查屬實后,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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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兩個人能證明錄音屬實 而且經過鑒定確實是原話的 應該可以做為證據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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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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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法庭認定是否采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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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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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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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規定:視聽資料可作為證據。但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承認還可以對聲音做技術鑒定。
熱心網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私下錄下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在法庭質證過程中,必須經過查證屬實。
熱心網友
對話錄音是否作為證據要看你的是什么案子還有要看你的錄音是否原始的錄音,就是說法院會檢查看錄音是否經過剪接等等
熱心網友
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視聽資料可作為證據。但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證據效力不強)通俗一點說,就是對方當事人認可或者承認是他自己說得。如果不承認還得就聲音做技術鑒定。
熱心網友
不涉及別人的隱私,不危害公共利益就可以。請保存最原始的錄音,由法庭判斷是否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