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一個表弟現在18歲了,至今不會說話,醫院確定是因為當初接生的時候耽誤了時間,事情是這樣的,他家是農村的,當時接生的是村里赤腳醫生,接生了24小時但是沒有生下來,家人想去醫院這個醫生不讓去醫院,最后去醫院生下來已經耽誤了,孩子一直到現在不會說話,不知道這種情況當時接生的赤腳醫生應該負點責任嗎?能不能賠償一些經濟損失,請您盡快回答。
熱心網友
如果你還能證實當時的情況,如他不讓去大醫院等事實,你是可以追究他的民事責任的。 因為,那時的刑法沒有規定這類情況屬于犯罪,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還不慢20年,所以,時效是可以的。不過,就是很難證實那時的事實了,不好舉證。
熱心網友
1)你指正他有責任,請你準備充分的證據2)你和他屬于民事行為關系,訴訟實效為2年,應該早過了3)他是赤腳醫生,沒有行醫資格證明,你作為民事訴訟主體沒有權利起訴他,要公訴建議你告他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尋求律師詳細咨詢,網上的幫助是有限的
熱心網友
如果你想追究他,首先要負責舉證,證明你表弟的殘疾和他當時的行為有因果關系,目前來看,時間過去這么久,應該很難。從追訴時效來看,應該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起算2年內,估計你的時效已經過了。從當初的行為看,該赤腳醫生不讓你們家人去醫院,是否采取了強迫等手段,如果沒有,也很難講他應該負責,主要責任在家長身上。如果他的確存在醫療事故的可能,那么雖然是公訴案件,你們仍然可以到公安機要求立案偵察,如果他們不予受理,可以到檢查機關要求受理。我個人認為你們獲得賠償的可能性不大。
熱心網友
你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他構成非法行醫罪按照的規定屬于公訴的范疇,不屬于你自訴的范圍,你沒有訴訟主體資格.你不能追究他的民事責任,你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了.民法規定:從權利知道被侵害之日起2年內不起訴的,喪失訴權.你的情況應從知道被侵害后在2年內行使.從不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超過20年是指侵害事實從發生到你知道不超過20年,而本案你早在18年就知道了,很顯然你超過時效了.
熱心網友
如果這個赤腳醫生沒有從業證(醫生執業資格),他的行為就構成非法行醫罪,按事故當時的刑法,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有個追訴時效問題,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本案已超過了追訴時效,不能追究這個赤腳醫生的刑事責任。但可追究民事責任,民事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可去法院起訴。
熱心網友
可以.你可以讓醫院證明你表弟是因為接生的時候耽誤了時間而導致的這案件沒有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從你應當知道事件的原因開始計算的所以盡管過了18年,但是你剛知道還是可以的
熱心網友
可能涉嫌非法行醫罪,如果構成刑事犯罪,最高追溯時效是20年。
熱心網友
已經過去很久的事情了,好象很難追溯了.況且,僅僅憑你所說,也很難證明兩件事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