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老公以夫妻相克為理由提出離婚,兩年之后不克了,再復婚。我不同意,一直僵持著。半個月前,他答應我的要求把房子過戶給我再辦離婚手續。那天辦完過戶登記,我們去了民政局咨詢辦理離婚手續。看著他照著范本迅速寫好離婚協議書,看著那些絕情的文字,我哭著跑出來不肯簽字。他居然也落淚了,勸我說如果不是這兩年太克了,他也不忍心走這一步。當天我們沒有辦手續,回來后他責備我說話不算數,本來說好辦離婚手續就是走個形式,過兩年不克了還復婚呢,我卻臨陣脫逃。可我不相信,雖然他答應我的要求把房子過戶給我,我還是很傷心,人沒了、心沒了、愛沒了,房子只是一個大軀殼裝著一個小軀殼而已。  現在,他已經在相鄰小區貸款買了更大的房子,還說那邊裝修好了就一起搬過去住,這邊的房子可以租出去。將來夫妻不相克了就復婚,再要個孩子……這一切在我看來就象海市蜃樓,美麗神往卻那么不真實。他還是經常出差,出差回來還象以前一樣給我帶些小零食,但是晚上睡在一張床上,他還是不會碰我一下……  他現在不催我離婚,但卻異常冷靜的表示,只要我準備好了,隨時可以去辦手續。我們結婚五年了,一直感情很好,卻突然走到這一步,我舍不得放棄這份感情,想請大家幫我分析分析,這樣一份感情是否值得我去堅持?去守侯??

熱心網友

這你也信呀。你老公以前就特別迷信嗎?我覺的另有隱情。相克只是借口。更何況如果真如他所說相克的話,肯定也有不離婚的解決之道。關鍵是他如過還愛你,不用你說他自己都會想其他辦法了。你也真天真啊。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你不如再問問你身邊的朋友。并且多留心留心你老公不在你身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