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北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1、工資是不是按每人每月960元準許稅前扣除?2、我年底發本年的年終獎金,是不是全額調增,交所得稅。3、有什么辦法可以合理規避所得稅。因為是外貿公司,除了增加運費成本,提高房租等辦法(房子是法定代表人的)外,還有什么好方法。請教各們,一起交流一下。先謝謝各位了。
熱心網友
1、按照制度規定,2005年的計稅工資調整為每人每月960元;2、至于年終獎是否全額調增的問題,要看你公司平時的工資狀況。在匯算清繳時,按照你單位全年平均人數乘12乘960元后與實際發放數相比較,看是否超,只對超出部分調增;3、至于合理規避所得稅的問題,可以考慮:因為在計算全年平均人數時包含臨時工等在內,可以多雇些工資較低的臨時工;可以在14%的范圍內以福利費的名義發放;可以以報銷費用的名義發放(注意不要太顯眼);可以多交納住房公積金,多交的住房公積金即可稅前扣除所得稅,還可減少個人所得稅,就連孳生的利息也免個人所得稅。
熱心網友
1、可以以發勞務費的名義開工資進入成本2、提高個人公積金交納比例
熱心網友
1\應該是這樣的吧,2\也是要交所得稅的,3/如果有好的法辦,就是從帳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