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過失責任造成單位經濟損失應該怎么承擔責任?如銷售商品被騙子騙走貨品行為?

熱心網友

看你單位怎么規定的了.一般情況按百分比扣損失.在行政上要給你處分的.

熱心網友

按照單位相關制度執行 ,一般會有行政處分。經濟處分從其規定,但每月扣款按法律規定好象一般不應超過工資的25%。

熱心網友

首先要看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如何約定的,類似情況是否可以導致用人單位直接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及根據合同的約定的其他處分或懲罰方式.其次是單位自己制定的職工獎懲規定,例如: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廠籍留廠查看等\不同單位制定的標準也不同.

熱心網友

1,關鍵要看你在"銷售商品"這個崗位上應當承擔的義務,即是否有小心謹慎,避免單位財產利益受到損害的義務.2,該義務屬于法定義務,在傭工合同中應該有所說明,沒有具體說明的,通過是否有間接的體現進行判斷.如果以上兩點的回答是"是",就有一下關系產生3,銷售商品被騙不是債的法定的免責事由,所以如果單位不明確表示不追究責任的,銷售員會和單位形成一種侵權之債,債的產生是由于銷售員的過錯(該過錯系應當避免被騙而沒有小心)的"事實行為"(即當事人無意識的,但是產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所以,銷售員應當承擔這種侵權之債.4,銷售員的"不小心",并不代表詐騙行為人實施詐騙行為合法的,銷售員與詐騙人之間即形成一種"不當得利"之債,所以,銷售員有權請求詐騙人返還財產.(至于這點,只有希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是最壞的打算,你可以去看看單位的規章制度中還有沒有漏洞可以鉆,就這些了.

熱心網友

接受單位的行政處分單位可以向其追償損失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