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在天津順馳公司買了一套二手房,貸款18萬元,付順馳公司5000元貸款服務費。現在貸款已還清,去銀行撤銷抵押時卻發現順馳公司一直未將他項權證轉到銀行,導致銀行無法撤銷抵押權。銀行方面和房主都找到順馳,要求其出具他項權證,可順馳竟然說因為工作人員的變動,沒交接好,他項權證找不到了!請問專家,順馳應為其工作疏忽負什么責任?賠償房主哪些方面的損失,怎樣賠償?房主應該求助哪些部門監管、解決此事呢?應該走什么樣的法律途徑呢?謝謝!
年初在天津順馳公司買了一套二手房,貸款18萬元,付順馳公司5000元貸款服務費。現在貸款已還清,去銀行撤銷抵押時卻發現順馳公司一直未將他項權證轉到銀行,導致銀行無法撤銷抵押權。銀行方面和房主都找到順馳,要求其出具他項權證,可順馳竟然說因為工作人員的變動,沒交接好,他項權證找不到了!請問專家,順馳應為其工作疏忽負什么責任?賠償房主哪些方面的損失,怎樣賠償?房主應該求助哪些部門監管、解決此事呢?應該走什么樣的法律途徑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