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辯題為:大丈夫能屈能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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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參考 2。025處事與立言 大丈夫處事,論是非,不論禍福;士君子立言,貴平正,尤貴精詳。 [述論] 大丈夫處事,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是”和“非”,最后堅持的也一定是“是”而非其“非”,只論“是”、“非”而行事。所謂“是”,乃符合人道天道,利于群體,公眾允許之事,否則即為“非”。處為“是”之事,乃正道,否則為逆道。 一個人一生要明辯是非、走正道,實不容易。因為,有些奸險小人在與你共事時,只圖一己的私利,不希望你依正道行事,而希望你按照他最有利可圖的方式做事。否則,他們便想方設(shè)法阻撓你,打擊你。如果你要是趨吉避兇,照著他的意圖行事,就很容易失了正道。因此,大丈夫行事,但問事情對錯,而不管會不會給自己帶來福禍。古往今來,許多仁人志士為真理而斗爭,有的取得了輝煌的勝利,有的卻因此而蒙冤,甚至獻出寶貴的生命。 哥白尼因堅持“日心說”,遭到了封建神權(quán)統(tǒng)治的迫害,張志新因堅持真理被割斷了喉嚨。許多無產(chǎn)階級戰(zhàn)士為人類的解放和自由寧死不屈,奮斗終生。他們寧愿把牢底坐穿,寧愿獻出生命和愛情。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只要是對的,則義無反顧地去做,有勇氣承擔(dān)一切禍福,不因此而喪失人格。所以,大丈夫處事,論是非不論禍福。 著書立說,貴在言辭公允客觀,不可偏私武斷。這是其第一要義。因為,文章是給人看的。若是觀點有偏差,是非不辯,豈不是誤導(dǎo)了眾人?所以古人云:“文章乃經(jīng)國之大業(yè)”,“文須有益于天下”。“為文者,必當(dāng)尚質(zhì)抑淫、著誠去偽”。古之圣賢在論書、詩、賦、畫時,特別強調(diào)行文的格調(diào)是否高尚,觀點是否公允客觀。 曹丕認為,文章乃百年大業(yè),一點也不差;而孔子“述而不作”,想必也是有道理的。如果一篇文章或一本書,語言美麗,包裝很美,而內(nèi)容偏私武斷、或者有誤人子弟之處,那真不如不寫。清朝文藝?yán)碚摷覄⑽踺d在《藝概》中講: 實事求是,因寄所記。一切文字不外此兩種,在賦則尤缺一不可。若美言不信,玩物喪志,其賦亦不可已乎!因此,著作文章一定要客觀公正,謹(jǐn)慎下筆。否則,率爾操觚,哪有什么可看性呢?正所謂“以科學(xué)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言論引導(dǎo)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yōu)秀的作品鼓舞人”。在言辭公允、客觀、平正的基礎(chǔ)上,還須精要詳細,言無不盡。這樣,才是最可貴的。 所以,大丈夫須不論禍福而處事,士君子要平正精神為立言。 中國古代關(guān)于人格尊嚴(yán)的思想 日期:2004-8-15 作者:阿榮 閱讀:51 標(biāo)題 作者 內(nèi)容 孔子提出:“志不可奪”的觀念,他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肯定了人人都有不可奪的意志。他又贊揚伯夷叔齊說:“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所謂“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即是保持人格的尊嚴(yán),不屈服外在的勢力。 孔子又說:“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其所以辟世、辟地、辟色、辟言,即為了保持人格的尊嚴(yán)。孔子自己不贊同辟世,但實行“辟地、辟色、辟言”。孔子周游列國,就是為了辟地、辟色、辟言,努力保持人格的尊嚴(yán)。 孟子提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他說:“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命是寶貴的,但是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死亡是可厭的,但是有比死亡更可厭的,這比生命更寶貴的即是人格的尊嚴(yán);比死亡更可厭惡的即是人格的屈辱。孟子舉例說:“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禮記·檀弓》所載餓者不食嗟來之食的故事即是孟子所說“乞人不屑”的例證。為了保持人格的尊嚴(yán),寧死不屈。這是儒家所努力宣揚的。 人們常常引用孟子關(guān)于大丈夫的名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在這三句之前還有三句:“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這三句也有重要意義。“居天下之廣居”,意謂有行動的自由;“立天下之正位”,意謂在天地之間有一定的地位,亦即確立自己的正當(dāng)?shù)匚弧C献犹岢觥傲⑽弧庇^念,亦即認為每人應(yīng)確定自己在天下的位置,也即肯定自己的人格尊嚴(yán)。這“位”不是官位,而是人格的地位,孟子亦稱之為“天爵”,他說:“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即是人的道德成就。 孟子又引述曾子之言說:“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xiāng)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孟子這一觀點,近代學(xué)者稱之為“以德抗位”,其實質(zhì)是肯定品德高尚者的人格尊嚴(yán),認為有道德的人決不屈于權(quán)勢。 孟子又有“忘勢”之說,他說:“古之賢王好善而忘勢。古之賢士何獨不然?樂其道而忘人之勢。故王者不致敬盡禮則不得亟見之;見且猶不得亟,而況得而臣之乎?”孟子雖然游說齊梁之君,但贊揚不見王侯的賢士。孟子的一系列言論比較充分地表達了中國古代關(guān)于人格尊嚴(yán)的思想。 《禮記·儒行篇》提出了“可殺不可辱”的觀點。《儒行》云:“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其剛毅有如此者。……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奪也。……同弗與,異弗非也,其特立獨行有如此者。……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不臣不仕,其規(guī)為有如此者。”這強調(diào)了剛毅精神。“可殺不可辱”即保持人格尊嚴(yán),寧死不屈。“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即《周易》所謂“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可殺不可辱”的思想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自古以來,歷代都有特立獨行之士,堅持自己的志操,抗節(jié)不屈。尤其在民族危難之時,如宋元之際、明清之際,更有許多志士堅持民族氣節(jié),寧死不屈,這是中國歷史上的優(yōu)秀傳統(tǒng)的一個方面。 儒家一方面宣揚“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贊頌伯夷叔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但在另一方面,又肯定“君臣之義不可廢也”。這種情況可以說表現(xiàn)了雙重道德觀。孔子既贊美文王、周公,又同情“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齊,表現(xiàn)了雙重標(biāo)準(zhǔn)。這是當(dāng)時歷史條件決定的。到了今天,君權(quán)時代已經(jīng)過去了。我們一方面要強調(diào)個人的人格尊嚴(yán),另一方面也要堅持個人對于社會的責(zé)任、個人對于民族的義務(wù)。這兩者是完全統(tǒng)一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