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聘用之前說好了試用期三個月三個月過后加工資轉正如果不加是不是違法行為?公司在聘用之前說好了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后加工資我們也簽了正式的勞動合同,但試用期過了三個月,可三個月后還沒有加工資并且說是默認轉正請問這一行為是不是欺騙行為?
熱心網友
公司的行為屬于違反合同約定,應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熱心網友
一定不要屈服,找老板談,如果不行就辭職,畢竟是金子哪里都能發光,你可以參考一下勞動法,國家規定試用期是不能超過2個月的.
熱心網友
公司的行為屬于違反合同約定,應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你可以找老板談談,如果談不妥,你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舉報,千萬不要軟弱,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熱心網友
絕對有理由找老板談談~!三個月之后,要么說你不合格,讓你走,要是讓你留下就一定要加~!你完全可以去告他的~!要不然以后的老板都這樣,我們打工的就慘啦~!
熱心網友
是,你可以找老板談談,一定行的,如果不行你可以告他。既然簽了合同就不用怕了,現在去找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