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我國國家機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概述有關原理,聯系實際).

熱心網友

這在書上可以找到呀!你是理科生吧!快要畢業會考了吧!If so, I'd say "Good Luck" to you。 (1)民主集中制是說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2)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在國家權力機關和人民群眾的關系方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由選民民主選舉產生組成,人民代表要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第二,在國家權力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方面,其他國家機關都是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關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聯系實際: 在我國,凡屬全國范疇內的重大問題,以及重大的方針、政策,都由中央國家權力機關制定通過。在此之前,中央國家權力機關要廣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

熱心網友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也就是說,我國各國家機關的設置和組成都是按這一原則進行的。具體表現在:(1)在國家權力機關和人民之間,人民居于主導地位。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都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2)在整個國家機關之間,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他負責、受他監督。(3)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劃分上,遵循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4)在國家機關內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5)在國家機構的一切工作中,實行群眾路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