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戀愛了三四年了,她是我的初戀,我很愛她,從內心里愛她。現在我們不在一起,她在老家山東,我在北京。每個月我都會去看她,我們會一起在旅社住,她說想等結婚的時候再給我,我也想這樣,也想等到結婚的時候,也想不給她任何傷害,至少在結婚以前。可是生理上真的好難受,常常搞的整夜睡不著。其時如果我想,她一定不會太拒絕的,我到底要不要呢?
熱心網友
如果你們以后肯定會結婚的話,那就先去領結婚證好了,婚禮可以晚點辦嘛!
熱心網友
將愛情的進行到底吧。我相信你女朋友一定是個值得你等,值得你用一生去呵護,去疼愛的女孩子。
熱心網友
還是堅持住吧,你們還不能確定結婚與否,還是不要越過這層關系,這樣對雙方都好,好好調節一下自己的心思,會好的。
熱心網友
對啊,這是世間男女都需要的,如果你明年要結婚,當然可以等,但是要到2008年,確實有些不現實。 他們的建議不錯,可以先領結婚證,后結婚,那么兩個人在一起也就天經地義了,你認為呢?
熱心網友
先結婚后婚禮吧
熱心網友
我覺得你不要這么,可能會傷害她的。再說,你和她結婚就是了。
熱心網友
做做做如果你發現你的女朋友不是處 你還為她守著 你會怎么想
熱心網友
不應該,在結婚后再要應該要的,應該是很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