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發現了丈夫的出軌行為,他不想離婚表示要痛改前非,我要求他和我簽署一份書面協議,內容是關于家庭財產的分配及如果他再次有不忠行為將導致婚姻解體,除凈身出戶之外,還要另外賠付我一筆精神補償費。他同意簽署,但我不知道將來我們真的離婚時這份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尤其是關于精神賠償金的部分,法律上承認這種約定嗎?
熱心網友
法律上應該會承認這種約定因為他的過錯方
熱心網友
有
最近我發現了丈夫的出軌行為,他不想離婚表示要痛改前非,我要求他和我簽署一份書面協議,內容是關于家庭財產的分配及如果他再次有不忠行為將導致婚姻解體,除凈身出戶之外,還要另外賠付我一筆精神補償費。他同意簽署,但我不知道將來我們真的離婚時這份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尤其是關于精神賠償金的部分,法律上承認這種約定嗎?
法律上應該會承認這種約定因為他的過錯方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