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帶包年使用期滿不經用戶同意,自動轉為包月,網通公司這樣做合理嗎?即不征求用戶意見是否繼續使用,或以什么方式使用。即自動征收寬帶費每月100元,這樣做是否合理,有點疑似詐騙!
熱心網友
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如果我經常用銀行卡提款,在透支時,金融部門是不會給你提取的,除非有協議。另外我還想說,象“心誠則靈”的解釋是不對的,這是一種對《合同法》不盡了解的誤解。按照《合同法》的解釋,這種行為應視為合同的延續,因為雙方都沒有發出新的要約,都在履行原有的合同;但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項目,實際就是一種違約行為。你所做的沒有過錯,但從情理和道德上來說,你應當主動繳費。 根據中消協的解釋,他們這樣做,實際上是屬于霸王條款的范疇。你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消協進行投訴,或打電話進行咨詢后再投訴。工商系統的投訴電話是:12315或當地公示的投訴電話。 在投訴時,你要書寫書面投訴材料,說明事件的經過,提出索賠的要求或其他要求;要復印被收取費用的票據等相關證據。另外還建議你參閱一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合同法》的相關內容,這樣你才有更好的說服力。因為,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或12315申訴舉報中心進行投訴是不用花費成本的,對證據的要求也不很嚴格,手續十分簡便,同時工商系統的人員會盡心幫助你解決問題的。我也是一名工商干部。我們的原則是:有訴必接,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訴之法律雖然也是一條解決的途徑,但相應的費用成本較高,對證據的要求會更高,手續比較繁瑣,程序比較復雜,對一般的普通人來說,一般不易采用。因此,我還是建議你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爭取協商解決。。
熱心網友
網通不合理。我們國家的法律在這方面沒什么規定嗎?知道的說來聽聽。??不要霸王條款。
熱心網友
當然不合理.合同要雙方認可方可生效,不能是霸王條款.
熱心網友
一般不做什么處理!因為是自然推論,一個期限已經到期了,您沒有反映,那也就證明您對此沒有什么意見,所以網通就會繼續為您服務~但一般網通會給予通告*(合同有備注的)如延期之類的還有一個就是你的合同到期后,你不會任何處理,你也一樣有責任,因為是你要交錢的東西呀,你不說,對方會默認你同意!我也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就是交房租,他們半年已經到期了,他們也沒有說要搬走,也沒有簽合同,這樣我們彼此就要協商了,如我們通知對方,或對方通知我們!大家是相互的,其它重要一點是自己對自己要負責,因為自己有付錢的,所以這個細節還是要自己多留心!祝你好運!
熱心網友
在你交包年費用時,服務商應解釋清楚期滿后如不續交費執行何種費用;費用到期服務商應提前通知用戶,然后由用戶決定采用何種資費。如果以上服務商都沒有提供給你你就應該打投訴電話!!
熱心網友
述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