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后擁有一家私有廠房,房產證上登記的是企業的名稱,企業的法人代表是我老公的名字,那么請問:假設我老公瞞著我辦理房產證遺失或者轉讓手續,有關部門是直接給予辦理還是需要經過我的同意才可以?
熱心網友
直接可以辦理。
熱心網友
我想,要分清概念:作為夫妻財產的概念,只有在進行分割時才有現實意義。廠房登記在企業名下,是你們夫妻對企業的投資,盡管仍是夫妻財產,但是已經屬于企業的資產,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有權處分。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處分權,而且在一般情況下,都視為已經經得另一方的同意。
熱心網友
房產部門會直接辦理相關手續的。原因:你老公是該廠的法定代表人,按法律規定有權對廠子所屬的財產進行處理。處理不需要征求你的意見。另外,你對你們的廠房和企業的情況提供過于簡單。建議說得再詳細些,主要是相互間關系和性質。
熱心網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r\n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r\n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r\n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r\n 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雖然產權證上你丈夫的名字,但夫妻倆對房產有平等處分權,丈夫要將其轉讓必須經得你的同意或夫妻雙方到場。
熱心網友
會直接給予辦理。因為企業有不同類型,他可能不是屬于私人財產,因為只要是法人代表,就可以辦理辦理。因此企業資產不同于家庭財產的分割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