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公司,員工加班,從來不給加班費,只是算倒休,而且倒休只能按整天算,如果你有事情,需要請假一、二個小時,就不能利用倒休的時間,只能算請假。每逢周末加班,倒休應該給兩天吧,我們就給一天,這樣合理嗎?
熱心網友
很不合理,可是現在的公司很多都是這樣,尤其是私營企業。更是剝削勞動人民。我們公司雖然不安排加班,可是保險就上的很少很少根本不按實際收入上。所以你要搜集一些證據,如果有機會就跳槽,然后再舉報他。可是現在這種問題太普遍了舉報了也未必有效果。長本事跳槽吧!
熱心網友
是呀,去告,還不是害了自已,車間工人就有加班費,好象辦公室的,就好象沒理由要加班費了,因為自己的事要做完,不做完是本人的工作能力差,而車間就不同了,他們為了趕貨,就有理由.想不明!!也沒理由提出,我是這樣消極的!
熱心網友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你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勞動部在回復廣東勞動廳《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中,對勞動者補休情況和補休標準也進行了明確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因此,在周末休息日加班,你公司按照相應的休息時間,其做法是符合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補休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的權利,而請假,是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二者是兩個概念,不能認定因為加班了你就可以隨便請假,也不能因為在休息日加班了而要求在另外的時間多休。當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對加班的具體情況都進行了規定。在加班的具體操作中,只要未違反這些規定,你公司的做法就是合理合法的。
熱心網友
天下烏鴉一般黑.所有的老板都一樣
熱心網友
你可以先聯系好幾個和你關系比較好的同事去找老板商量下如果在不行的話就和公司全部的同事商量好不干他拿不出產品自然就會怕你們他不給加班費也可以啊叫他記件啊做多少產品給多少錢啊
熱心網友
如果不開心辭職吧。
熱心網友
你們公司里的人應心齊些,一同去解決問題,才能成功
熱心網友
和單位的人聯合起來,一起告他。
熱心網友
現在這種事特多了,告單位,頭兒要給你找事,以后工作不順利,這是中國現在最大特色,你認為沒多大影響就幸苦點干吧,認為不合式在離開前到勞資管理部門告他們!拿回應有的勞動結果,不是說我們怕誰,因為現在找管理者處理事難,人家都是有特權的,為人民服務的年代過了,你明白嗎?
熱心網友
哎 其實好多公司都是這樣的情況,加班不給加班費,只是可以倒休,而且倒休也是要層層申請的,只有經過批準的倒休才可以倒休.其實我們都沒有能力改變現在的狀況的,只是上這里來抱怨一下自己心中的不滿,除非你不想在這家公司做了,你才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想在這家公司繼續做,最好還是踏實點,因為現在在外面找工作真的是不容易.
熱心網友
不給加班費的公司比比皆是,告?說的容易。如果政府監管有力,會這樣嗎?
熱心網友
你把你的加班時間和事由最好記下來,用一個小本子,等你不在這家公司上班的時候,再去找勞動局,秋后算帳。如果想在公司里留下的話,就暫時不妨好好地工作,就當是把錢存起來了,最后公司還是會在勞動局的相關部門的管理下,把你的加班費給你的。
熱心網友
我的朋友公司也是這樣,我覺的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或者可以聯合同事找老板談
熱心網友
不合理
熱心網友
好像現在的公司都是這樣,加班沒加班費,還拼命的要你加班,算是“義務勞動"。所作的工作早就超出了你的 本職。我們是 無計可施 。。。。。。。。。。。。
熱心網友
看你的工作性質,是否容易界定加班與否。如果容易界定,就可以用法律手段解決
熱心網友
合理不合理要看你心中的工資價位是多少。如果對工資現狀感到滿意,就不必考慮加班費給多少。不滿意就走人嘛。
熱心網友
你要是不懂法律的話,最好找一個懂法律的朋友來商量一下。這樣你會知道怎么辦更好。
熱心網友
辭職或者告老板。
熱心網友
如果公司大多數人都對此不不滿,就集體去勞動仲裁投訴,爭取合法權益;如果大部分人為了保住飯碗不愿出頭,而你又覺得沒有發展前途的話,就走人吧!因為勞動仲裁是越多人投訴的個案才會受理調查。
熱心網友
當然是不合理的,單這種情況在外企是少見的,如果是私企要看老板的態度了,如果你要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要考慮后果,但也可以直接向部門領導反映
熱心網友
很正常,我們原來的單位連倒休都不算,加班不給錢,請假可要扣錢的。我覺得如果大家心齊還可以試試告他們,可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算盤,很多人不愿意出這個頭的。所以能忍就忍,忍不了就走!
熱心網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 平時、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支付比例為工資的150%、200%、300%。因此你們公司的做法不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建議跟公司協商一下,要求履行支付義務,若不成,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如監察大隊等)舉報。必要時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但根據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天,故仲裁主張只能是提起仲裁前的兩個月。因此,務必三思而后行。
熱心網友
公司的管理制度,除了走人,你只有承受!!!
熱心網友
告他們去!
熱心網友
現在崗位供不應求,所以這些老板就放肆了!!
熱心網友
魚死網破,掌握證據,去告
熱心網友
你在哪里呀?如在深圳(其他地方也可參考)?我認為你應該聯合你的同事一起(最好是所有員工,一兩個是沒用的)去勞動局或報社告他們,在當地報紙報道最好!!我在深圳這邊有很多公司都是這樣解決的!
熱心網友
把你的公司名字暴光出來,讓大家唾罵!!!!!
熱心網友
在職期間,還是要和公司溝通一下,婉轉一些,如沒有改變現狀,建議不要到勞動部分去投訴。就搜集證據,考勤卡,工資條之類的,也可以有幾位離職的同事作證。
熱心網友
好好學習《勞動法》,那上面會有答案的。
熱心網友
到法院告公司
熱心網友
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他,會將欠你的加班費補給你,并給他處罰。要學會保護自己。
熱心網友
不合理是肯定的,可以到勞動仲裁提起仲裁
熱心網友
人有時也要有奉獻精神,犧牲點時間算什么?關鍵是你真心為公司做出了什么嗎?還是只聽從領導安排,加班只是一種命令,只想著加班費了?
熱心網友
太欺負人了.收集證據告他.
熱心網友
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投訴!
熱心網友
有錢賺就忍啊?人在矮檐下。沒前途就搜集證據告他,然后走人。這叫吃誰的飯砸誰的鍋!
熱心網友
我們這里不僅沒有加班費,還不準倒休,并且請一天假扣8%的工資(半天4%),每天都需要加班,不過大家都在這里,也沒辦法。找誰去說呀,人家說了,公司就這樣規定的不行你走呀!!!
熱心網友
你們可以聯名上書于老板再說國家有規定,他們是違法的,有理走遍天下
熱心網友
走人!
熱心網友
加班不給加班費是非常不合理的因該用法律手段來解決
熱心網友
沒辦法
熱心網友
當然要提出來啊!相信不是你一個人不滿吧?找領導去討個說法.不能說現在很多公司這樣就算了,這樣下去只能縱容他們
熱心網友
公司有權利選擇用倒休或發加班補償而且倒休相對優先周末加班一天,也只能補休一天。因加班期間請假,工作不滿規定一天時間的。當你得不到一天的補休時,你可以要求付于加班工資,你公司的做法只有這點不對,其他行為都合法。
熱心網友
告它
熱心網友
告它的把握不大,炒它的魷魚.
熱心網友
炒了公司吧~~~~~~~~~~
熱心網友
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告他.
熱心網友
現在好多公司都這樣,但是沒辦法,你告他除非你走人,再說了,要告他,你一個人是不行的,就像上面朋友所說的,你認為有前途你就待著,沒前途你就走人,只能這樣,沒辦法。
熱心網友
對于這個問題,我覺得比較理智的做法是現在開始收集你們加班不給加班費以及其他不合理地方的證據,包括工資條\工資袋之類的東西,等到你離開這個公司了,再去勞動局舉報他們.如果你現在就去舉報只怕會招來麻煩.
熱心網友
有發展前途就干,否則走人。
熱心網友
告它
熱心網友
不合理。加班應付加班費,不可能按導休處理。去查查勞動法,不行就告勞動大隊或找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