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保安公司的負責人我現帶領一個隊員在一家海淀區的證券公司服務一共就兩個人,是我們公司派我去的我是負責人之一,在此期間其中一個隊員在工作中出了一些問題,原因是在今年2月份這位隊員打公司的信息臺的電話將近有兩個多月總計費用是18000元,公司領導找他談了幾次話他也答應做出賠償,不過暫時沒錢的回家或找人借,我們經過考慮就答應了他的要求結果是一去無回,到現在都沒有回來,我們想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可又覺得有些困難重重,現在證券公司到現在都沒有給我發工資了。可證券公司的老總說完全是我們的責任。因此現在我特別傷心。請求有關人士和法律專家幫我想想辦法。謝謝!
熱心網友
暈,我也幫不了你。法律可以幫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