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買了房子,房產證是的名字是男方。婚后夫妻雙方共同付房子按揭的費用。現在男方提出離婚,那房子算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婚后雙方共同付按揭,但女方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也付了按揭,這種情況怎么解決?

熱心網友

只要是夫妻雙方的公共財產,不管怎么得來的,所有資產雙方均應該均分!

熱心網友

找證據是關鍵,信用卡的打印回單你是否保留了?是否是從你的卡上劃過款,到銀行可以打出近兩年的清單,試試看。

熱心網友

如果你能證明,按揭是婚后付清的,還有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