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人與某開發區購買一塊地皮,當時購買發票上購買方寫的是兩人名字,但全部由我出資,這樣我們兩人成立合伙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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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八條 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二)有書面合伙協議;(三)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五)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更多法律問題請瀏覽法易行法律咨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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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伙,不僅僅在于出資方面,雖然出資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如果你們有合伙協議,由你負責出資,他負責其他的事項和工作,你們的合伙還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