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勞公不是同一個地方的人。結婚時把戶口遷移到他那個地方了(是否一定需遷啊)。結婚后2人之間很不和睦,因為他總是沉溺一賭博喝酒,又多次動手打我。他從來不關心我和小孩,(剖腹產生下的)現在小孩不到一歲。如果想離婚,一定要回他的家鄉嗎?我要小孩,他總是威脅我,不讓我全家好過。我怎么辦?
熱心網友
不,雙方不在一個地方,戶口不一定要遷到一起的.而且你這種情況一定要借法律保護自己,并堅持離婚 ,否則吃虧的是自己和小孩.千萬不能一時婦人之仁,會造成一輩子的傷害的.
熱心網友
提出離婚就要先分居6個月,分居有助于你集中精力打官司并撫養孩子
熱心網友
現在說什么都沒有用了,離婚但是得借助法律,千萬不能一時沖動做出后悔的事啊!
熱心網友
他打你, 你就打他嘛, 打不過, 打人嘛~!
熱心網友
結婚以后戶口肯定要遷,因為你不遷戶口的話,以后小孩的戶口就麻煩。既然你現在的戶口在男方,要想離婚起訴他的話是一定要到男方那邊去打,這樣對你不利。你怎么這么草率就結婚呢,你以前不了解你老公嗎?
熱心網友
快離婚!快借助法律來幫你!戶口的問題你可以去問問你居住地方的公安局,但是你現在最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孩子,不要害怕,去法律專欄里問問吧。對你會有幫助!